焦點熱評/英「半年抹黑報告」的荒謬與可笑\陳凱文

  英國日前發表所謂的「香港半年報告」,宣稱特區政府持續針對任何被視作「威脅國安」的行為,包括今年3月實施《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後最少13人被捕、法院批出禁制令禁止「港獨」歌曲傳播、2019年黑暴後有1萬人被捕,以及多名「反對派」政客涉及「串謀顛覆國家政權案」被起訴。英國外交大臣拉米還聲稱,擔心法例在境外適用的問題,促請中國恪守《聯合聲明》云云。

  英國發表所謂的「半年報告」,是未從殖民舊夢中甦醒過來,自欺地幻想自己在香港仍有影響力,妄圖對香港事務指手畫腳。另一方面,隨着世界出現百年未變的大變局,自從中國成了全球第二大經濟體之後,美國擔心其霸權不保,於是調整對華政策,並搞起「以港遏華」的策略。作為美國傳統盟友,英國配合起美國「唱衰」香港等反華文宣行動,自然不足為奇。

  正因如此,這份所謂報告充分反映了英國政府的偽善和雙標。先說《聯合聲明》,其核心要義是中國恢復對香港行使主權,沒有賦予英國干預回歸後香港事務的權利。英國對回歸後的香港無主權、無治權,也無監督權。如今英方對香港事務說三道四,顯然是違反國際法和國際關係的基本準則。

  其次是從《聯合聲明》的原文內容來看,真正由中英雙方共同發表的聲明內容只有第四、第五和第六點,包括英國政府負責香港回歸前的行政管理,成立中英聯合聯絡小組,以及香港土地和其他有關事項,根據聯合聲明附件三的規定處理。這三點的聲明內容,已隨着中英聯合聯絡小組於2000年1月1日解散的一刻起,已經完全履行完畢。

  之所以需要一再強調英方對回歸後的香港無主權、無治權,也無監督權,是要說明,英方一再發表所謂「香港半年報告」,這種意圖干預中國內政的行為,違反《聯合國憲章》第2條第7款、聯合國《關於各國內政不容干涉及其獨立與主權之保護宣言》以及《關於各國依聯合國憲章建立友好關係及合作的國際法原則宣言》。

  無視自身大肆拘捕鎮壓的事實

  更不必說,英方在所謂「半年報告」的內容,根本便是顛倒是非。以報告提及警方因2019年爆發的黑暴而拘捕一萬人,涉案者基本上都是干犯暴動、刑事毀壞或非法集結一類的刑事罪行,跟中央頒布實施香港國安法,以及今年3月實施的《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完全沾不上邊。而用以拘捕疑犯的法律條文,基本上是為了維護社會安寧而設,包括英國在內的西方國家都有。更何況,英國近期騷亂,警方在短短數日內就拘捕了1117人,鎮壓毫不手軟,如今還有臉來攻擊香港!

  至於報告提到《聯合聲明》承諾維護在法律上保護和維護香港人民的權利和自由,這是中方單方面在《聯合聲明》中提出的對港基本方針政策,並在基本法、香港國安法和《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列明,《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在港適用條款繼續有效,但是此一方針跟維護國家安全,本來便可並行不悖。

  事實上,《公約》在維護公民各項政治權利的同時,亦在多項條文中述明締約方可以立法方式保障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秩序、衞生或道德、或他人的基本權利和自由。此外,同樣有份簽署《公約》的英國也有制定國安法,特區政府在制定維護國安條例時,亦有參考英國國安法,但何曾見過英國政客批評自己國家的國安法侵犯人權?

  報告指香港國安法實施後,「反對派」被取消立法會議員資格,這更是指鹿為馬。一是2020年立法會選舉因新冠疫情延屬一年舉行,當年只有4名「反對派」議員因為在原定舉行的選舉中,提名無效而無法延長任期,其他「反對派」議員乃是自己請辭,而非被取消資格。

  二是涉及「串謀顛覆國家政權案」的被告,是因為組織參加違法「初選」,意圖在取得過立法會過半數議席後,無差別否決政府提案和財政預算案,因而涉嫌觸犯香港國安法而被起訴。事實上,任何人只要取得足夠提名都可以參選。

  三是一些人在中央完善香港特區選舉制度後,未必能取到足夠提名,跟其過往表現能否取得選委信任有關,加上「反對派」執意「杯葛」選舉,甚至施壓阻止成員參選。部分成功參選的候選人,因為自己贏不到選民信任,最後落敗也是正常不過的事情。是故,「反對派」不是被排除在立法會之外,而是他們的所作所為無法贏得選委信任、選民信任而已,完全是他們自招惡果。

  由上可見,所謂的「半年報告」,根本就是一份「抹黑報告」,彰顯英國當局的無知與可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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