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台辦:「台獨」楊智淵分裂國家罪判刑9年
【大公報訊】據中新網報道:國台辦發布6日消息,國台辦再次強調:懲「獨」司法文件不針對、不涉及廣大台灣同胞。
有媒體提問,台媒報道,台灣居民楊智淵日前被大陸「秘密判刑」9年,陸委會稱,楊智淵案證明「懲獨22條意見」針對全體台灣民眾,「任何台灣人都可以被定罪為『台獨』分子」,呼籲慎重考慮赴陸必要性。請問對此有何評論?
國務院台辦發言人陳斌華6日應詢表示,經向有關部門了解,浙江省溫州市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楊智淵犯分裂國家罪一案,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經依法開庭審理,於2024年8月26日一審公開宣判,以分裂國家罪判處楊智淵有期徒刑九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
法院審理查明,2008年至2020年間,楊智淵為分裂國家、謀求「台灣獨立」,在台灣地區通過「台灣民族黨」、「一邊一國行動黨」等「台獨」組織,公開宣揚「台獨」分裂主張,積極實施制定「台獨」分裂行動計劃、圖謀推動「台灣建國」並加入聯合國等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的行為。
楊智淵長期參與分裂國家活動
法院認為,楊智淵的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零三條第一款的規定,構成分裂國家罪。楊智淵長期參與分裂國家活動,積極宣揚「台獨」分裂主張,且在「台灣民族黨」等「台獨」組織中起骨幹作用,行為性質惡劣。
根據楊智淵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陳斌華表示,自2022年8月浙江省溫州市國家安全局依法對楊智淵採取刑事強制措施以來,國家司法機關嚴格依法辦案,充分保障楊智淵及其辯護人依法享有的各項訴訟權利,依法公開案件辦理情況。
陳斌華指出,民進黨當局惡意抹黑國家司法機關依法懲「獨」的正義之舉,企圖利用此案再次將絕大多數台灣民眾和極少數「台獨」頑固分子混為一談、將民眾日常生活與違法犯罪混為一談,妄圖偷換概念、混淆是非,恐嚇、阻攔台灣同胞參與兩岸正常交流合作,煽動兩岸對立對抗。
「我要再次強調,懲『獨』司法文件只針對極少數涉『獨』言行惡劣、謀『獨』活動猖獗的『台獨』頑固分子及其實施的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犯罪,不針對、不涉及廣大台灣同胞。今年1至8月,260多萬台灣同胞來到大陸參訪交流,正是以實際行動戳穿民進黨當局的謊言、謠言。」陳斌華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