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追究曹貴子等違規責任
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周紹基) 證監會昨公布,該會在原訟法庭展開法律程序,就京玖醫療健康7名前董事及兩名前事實董事涉嫌違反受信責任,尋求法庭作出取消資格令。涉及的2名前事實董事為曹貴子及許家驊,是證監會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214條對曹貴子展開的第二個法律程序。
涉案的前董事分別為前主席陳嘉忠;前執行董事張衛軍及王建國;前獨立非執行董事陳貽平、胡雪珍、林振豪及唐卓敏。
證監會的調查發現,曹貴子及許家驊在2014年8月至2016年6月期間,參與該公司業務或事務管理及作出董事性質的決策。京玖醫療的全資附屬公司,於2016年6月以約7,900萬元,從康健國際旗下的康健藥業,收購新銳醫藥國際控股9.9%已發行股本。二人在關鍵時間是康健的董事,曹貴子亦是康健藥業的董事。
證監會調查後揭發,有關交易並非經京玖醫療集團與康健藥業公平磋商後進行,該公司亦無計劃變現有關交易的裨益。
證監會指,曹貴子及許家驊違反了對京玖醫療的責任,因為二人沒有披露屬於事實董事的身份,導致該公司發出賣方及實益擁有人獨立性的虛假及具誤導性資料;個人利益與對京玖醫療的責任之間出現衝突。京玖醫療的7名前董事亦因導致該公司在公告中發出虛假及具誤導性資料,違反了他們對京玖醫療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