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譴責自由亞洲電台 報道損害警民關係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警務處助理處長(公共關係)陳思達昨日去信自由亞洲電台負責人胡力漢,就該台網站於9月2日發布一則有關投訴警察課與社福機構利民會合作的報道,表達強烈不滿及予以嚴厲譴責。警方批評報道內容引述不同化名者對有關合作作出無理質疑及失實評論,全屬歪曲事實、混淆視聽,損害警民關係及警隊形象。
報道抹黑警隊及專業社工
警方指出,近年積極推行社區警政,以提升警隊的服務質素。就報道提及的投訴個案,投訴警察課在處理期間,投訴人主動向人員透露日常生活中遇上的問題與困難。有鑑於此,即使投訴個案性質輕微,負責人員經認真處理,在投訴調查完畢及取得投訴人的同意後,按其實際需要轉介予社福機構利民會,以期在警務工作以外的範疇進一步協助投訴人,有關安排充分體現警方「心繫社會」,希望集結社會上不同力量,進行跨機構、跨專業的協作,為投訴人提供更多資源及更全面協助。
然而,自由亞洲電台有關報道胡亂指控警方「將經常投訴的個案轉介予專責精神病工作的社福機構」及「社工或成推搪/撤案工具」,更胡扯到香港國安法上去,不但抹黑警隊及專業社工,更對受助人士加上負面標籤。
警方批評,該台記者在查詢後短短數小時內,未有足夠時間讓警方了解及回應問題,就草率發布未經查證及偏頗失實的報道,警方對此令人髮指的手法表達強烈不滿。
警方強調,投訴警察課是按既定程序,公平公正地完成投訴個案的調查後,才會按市民的社福需要,轉介予社福機構作專業跟進及提供協助。所有投訴警察的個案均由投訴警察課獨立調查,並不存在文中指社福機構「介入投訴個案」的情況。警方處理投訴個案與社福機構協助投訴人是獨立及分開進行,在專業範疇上互不干涉,雙方的合作是各司其職,為市民提供全方位服務,完全合乎公眾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