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凝」美容師無牌行醫罪成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3名女子2022年在佐敦「詩凝美容」注射肉毒桿菌素後懷疑中毒,出現心跳加速、眼矇等副作用。「詩凝」一名女董事和一名女美容師被控無牌行醫等4罪,其中美容師否認兩項無牌行醫罪,案件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審訊後,昨日被裁定一罪成及一罪脫。裁判官林子康指被告明知女董事並非醫生,卻因對法律的認知不足而誤信對方「持牌打針」,遂裁定被告有共識地與女董事替其中一位客人注射,又明言案情嚴重,監禁是唯一合適選擇,還押至本月19日判刑。

  被告劉璐(38歲、美容師)被控兩項非註冊醫生施行醫藥治療(包括外科手術)導致該人受人身傷害罪,即於2022年11月7日及11月10日,在油麻地上海街恆邦商業中心「詩凝美容」未進行註冊、暫行註冊或免除註冊手續的情況下,對錢青青及仇麗麗進行醫療治療(包括手術),導致錢及仇受傷。同案被告「詩凝美容」董事張敏(44歲),已於今年3月承認三項無牌行醫罪,判囚4個月。

  劉沒有律師代表,審訊時對控方證人沒有提出任何爭議。她自辯稱由內地來港,案發前兩周才上班及被誤導以為張敏有「針牌」。林官昨日裁決時稱全盤接納控方10名證人及劉的口供,指注射肉毒桿菌素瘦面等醫學治療,必須由醫生進行,即使劉以為張持「針牌」打針,但她亦承認自己從來沒有認為張是醫生,這點滿足到控罪元素中的「故意漠視」。

  兩人有共識地為客打針

  林官裁定案發時,劉帶事主錢青青入房及為錢檢查面部,其後讓張為錢注射瘦面針,即使劉與張沒有明言,亦可見兩人有共識地進行注射程序,遂裁定劉就此控罪罪名成立。林官另裁定涉及事主仇麗麗一罪罪名不成立,因劉事前與仇的訊息只討論眉毛美容,仇到美容院後主要與張交談,詢問張注射瘦面針的收費等,沒有清晰證據指劉知道仇會注射瘦面針,或與張有任何協議。

  劉求情時重申不知道張無牌,自己不過是打份工,不會為了金錢而讓朋友到無牌的地方打針。林官回應指,對法律認知不足雖不能作為辯護理由,但接納其為求情理由,以及同意其角色相對較輕,遂押後判刑,以待索取背景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