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企業家創ESG先河

  劉韋瑋 資深傳媒人

  近年ESG(環保、社會責任和公司治理的英文簡稱)大行其道,它是由2004年聯合國全球契約首次提出,被視為評估企業經營的重要指標,也是企業獲得客戶與投資人信任的基礎。由於企業在業務發展上無可避免對環境有所影響,ESG跨時代永續發展,成為全球趨向的新目標。

  ESG意思中的環境保護,包含了氣候變化、污染與廢棄物管理、可再生能源等;社會責任包含了人力資源發展、產品安全責任、持份者的否決權等;公司治理則包含商業倫理、競爭行為、財務系統穩定與透明度等。過去十多年,國際可持續發展準則不斷更新和提高,有關當局也不斷推出新的建議和指引,要求上市公司定期披露其可持續發展和氣候相關的措施及表現。今日香港,很多企業機構都把推動環保的重要性與發展業務並駕齊驅。社會上對ESG的認知也漸趨成熟。

  香港其實可引以為傲, 早於30年前,當仍未產生ESG這個名字之前,本港企業家已經擁有環境保護的概念,並在實踐中執行ESG政策。以會德豐為例,早於1994年,香港人熟悉的吳光正先生,當年擔任該企業主席,就成立吳氏會德豐環保基金,創先河與政府的環境及自然保育基金合作,設立首個商界與政府合作的環境保育基金,合共提供1億港元資助與環保和保育相關的研究和項目。多年來已有逾百個項目獲資助,涉及空氣污染、海洋保育、廢物處理、樹木保育、交通、能源、建築廢料等研究和教育範疇,當中不乏具創意和影響力的方案。

  人們可選擇喜歡的飲食,但你不能選擇呼吸的空氣。環境污染、空氣質素始終是很多外資和人才決定進駐一個地方的重要考慮,因為只有良好的環境才有良好的企業經營。香港能早於30年前已經有企業高瞻遠矚率先起步,強化香港對環境保護的推動,穩保外資和人才,鞏固營商環境和聲譽,吳光正應記一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