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當如何處理「黑工」問題?
劉予涵 學研社成員、傳媒人、政策分析師
近日,入境事務處連續展開了多輪反非法勞工行動,於是傳媒報道集中出現了拘捕「黑工」的新聞。
其中一個案例中,有內地攝影師透過社交平台賣廣告,來港提供平價婚禮及街頭攝影服務,被入境處「放蛇」拘捕。由於此類服務在兩地年輕人中盛行,所以消息一出隨即引爆了社交網絡。大家很難將此類你情我願且自由隨性的服務與犯法聯繫在一起。
有評論指出,在大灣區日益融合的今天,此類「黑工」無法避免,香港應尊重市場規律,允許內地物美價廉的服務過境。另一方則批評如今持旅遊簽證來港打工的現象猖獗,影響本地勞工生計,政府只做專項行動根本不夠,必須嚴格且常態化執法。
針鋒相對的言論正說明問題的複雜性。第一種觀點看似正確,卻忽略了社會發展階段不同帶來的失衡,及可能造成的危機。我們不妨類比,假設今天越南與廣西的來往如深港之間一樣方便,那麼廣西的就業市場是否能抵禦衝擊?但第二種意見也明顯不合理,在兩地聯繫越來越深的今天,香港社會對內地低價服務有巨大的需求,靠抓,抓得過來嗎?如果無限加強執法,只會讓交易變得更隱蔽,同時政府需付出巨量的行政成本。
對此筆者認為,在市場趨勢無法逆轉的情況下,宜疏不宜堵,當局可考慮開放有條件的合法受僱入境身份給此類內地來港提供服務人士。此類人士需在來港前申報其服務性質並提供證明文件,隨即可獲批單次服務簽證。但相應的,其在港的服務行為需受到本地行業監管,取得的收入也需按特別稅率繳稅。
至此,相信大部分人都願意繳納一些「關稅」以循合法途徑來港服務。如此,既能保證行為合規,亦可平衡其與本地同行之間的收費差價,創造更公平競爭環境。當局只需對剩下小部分執迷不悟的「黑工」執法,並在違法者付出法律代價後剝奪其未來一定期限的入境資格,形成阻嚇力。一張一弛,以較小的社會成本,最大程度緩解「黑工」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