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數碼平台工作者工傷未獲賠償

◆工會公布數碼平台工作者權益保障問卷調查。
◆工會公布數碼平台工作者權益保障問卷調查。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王僖)香港零工經濟和數碼平台發展迅速,眾多打工仔投身數碼平台任職接單送遞員,但這新工種通常被視為自僱人士,未獲勞工法例保障。港九勞工社團聯會與香港運輸物流業工會聯會昨日引述一項調查指,有部分曾受工傷的受訪工友未獲補償或對補償不滿。他們建議特區政府清楚定義數碼平台工作者的僱傭新性質,制定相應政策和法規保障平台工作者權益。

  兩間工會5月至7月以問卷調查成功訪問357名數碼平台工作者,涵蓋多個年齡層和從事不同的平台公司。調查顯示,77%受訪者未在工作中受傷,故未知有何工傷保障。10%受訪者表示曾有工傷但未獲平台公司作出任何補償,有6%受訪者有受傷但對公司的補償不滿意。

  另外,54%受訪者認為平台公司為送遞員購買的團體意外人身保險保障並不足夠。

  意外保險投保額遠遜勞保水平 

  71%受訪者建議,政府應清楚定義平台送遞員的僱傭新性質,並盡快推進和改善數碼平台工作者的政策與權益保障,包括工傷保障(66%)、按實際運送距離計算工資(62%)、惡劣天氣額外工作津貼(59%)、最低工資保障(52%)等,當中亦有30%受訪者選擇退休保障。

  調查又發現,近半數受訪者每周平均工作4天或以上、每日平均工時6小時或以上,符合全職工作定義。工會建議應明確平台送遞員和平台間的僱傭關係,保障他們合理權益,而目前不少數碼平台公司有為送遞員購買團體或個人意外保險,投保額雖各有不同,但全部遠低於勞工保險水平,建議規定平台公司提供的保險補償額,應與僱員補償條例規定的勞工保險補償額相符。

  由於平台工作者常被視為自僱人士,平台公司或法例並無為他們提供任何退休保障計劃,工會建議特區政府參考內地平台公司要為外賣員參加社會保險,以及新加坡平台公司要為旗下工作者繳交公積金等做法,研究立法要求本港平台公司為旗下工作者繳交強積金,以完善退休保障。

  工會指出,送遞員與平台公司關係不對等,缺乏討價還價能力,建議特區政府建立由數碼平台公司、工會和政府代表組成的三方工作小組,讓平台工作者或代表能與平台公司平等對話,並恒常化商討保障平台工作者權益的事項。

  勞聯:政府有責任予合理保障

  勞聯主席林振昇說:「數碼平台工作者是新興經濟模式下的勞動者,特區政府有責任確保本港平台工作者都能獲得適當和合理的保障,期望在保護新型經濟模式發展和保障勞動者權益之間取得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