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政報告料公布解決劏房建議
由財政司副司長黃偉綸領導的「解決劏房問題」工作組,經過約10個月的調研,昨午向行政長官李家超提交報告,就劏房居住環境的最低標準,以及全面有序處理劣質劏房問題提出具體建議方案。李家超讚揚報告分析客觀,具針對性,他審視報告後將最近在施政報告諮詢時收到的意見提供給工作組,要求納入研究,並提出新元素給工作組考慮,指示工作組一個月內再提交進一步研究結果。有消息指,李家超擬在今年10月發表施政報告時公布有關的具體建議,並於2026年提交條例草案就規管劏房問題立法。
特區政府擬規定劏房業主自費聘請專業人士檢查其單位是否符合經營劏房的最低標準,若未合規則有最多12個月的寬限期讓業主作出糾正,如重新裝配獨立水錶和電錶等,才能登記繼續營運,而工作組成員羅淑佩已表明工廈劏房、寮屋及天台屋等因不合法,定會取締。由於要立法規管,而訂立標準後仍需時諮詢公眾,故報告傾向2026年提交有關條例草案。
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副主席、民建聯告別劏房行動召集人鄭泳舜昨在社交平台發帖表示,告別劏房行動樂意協助和提供實際案例以協助工作組調研,並明白立法及落實新政策需時,期望特區政府有序取締劣質劏房,並須做好搬遷安置工作。
黃偉綸則表示,特區政府一直關注居於不適切居所市民的住屋需要,不斷努力覓地建屋,增加整體公私營房屋供應,已覓得足夠土地於未來10年滿足30.8萬個公營房屋單位的供應目標,為處理累積多年的劏房問題帶來契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