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如何變革/推動治理改革 強化制度優勢\陳克勤

  中共二十屆三中全會通過《關於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決定》。習近平主席強調,「面對新的形勢和任務,必須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繼續完善各方面制度機制,固根基、揚優勢、補短板、強弱項,不斷把我國制度優勢更好轉化為國家治理效能。」

  在國家新時代、新征程中,全面深化改革,提升治理效能,成為了最重要的行動綱領。香港特區作為國家治理體系的一部分,亦須因應形勢變化和自身發展的需要進行改革,提升香港特區的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才能為實現由治及興的總體目標提供最根本的動能。

  國家近年取得巨大的發展成就,都能見到全面深化改革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所發揮的重要作用。對於香港而言,中央一以貫之,習近平主席在2022年「七一」重要講話中,對香港提出「四點希望」,其中首個目標便是「着力提高治理水平」。無論從國家治理的成功經驗,還是從論述邏輯去理解,都可以認為香港要實現更大發展,首要前提便是提升治理水平,之後才能實現「不斷增強發展動能」、「切實排解民生憂難」、「共同維護和諧穩定」。那麼香港的改革,就需要從提升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入手。

  改變對「不干預」的迷思

  長期以來,香港在全世界「最自由經濟體」榜單中名列前茅,這也成為我們引以為傲的一大優勢。依靠提高市場效率、對企業的規管適度,加上自由市場的優勢得以充分發揮,香港形成了高效、自由、開放、公平的營商環境。但與此同時,這一方面的成功也造成社會上部分人陷入了一種迷思:為了保持香港的「最自由經濟體」優勢,即使出現貧富懸殊、利益固化等自由市場常見的問題時,也是可以接受的。

  這也導致每每香港社會有聲音呼籲政府,加大社會福利投入力度時,便有相反意見認為,這是與資本主義的治理理念相違背。當國家提出「共同富裕」的發展目標時,更有意見認為作為資本主義社會的香港,難以達成這一目標。

  首先,國家所提出的「共同富裕」理念,既不是平均主義,也不是所謂「劫富濟貧」,而是要透過「增加低收入者收入,擴大中等收入群體」,將發展成果最大化地惠及民眾。以作為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範區的浙江省為例。該省於2022年發布了《浙江省「擴中」「提低」行動方案》,當中提出了到2025年,省內家庭年可支配收入10萬元至50萬元群體比例達80%、20萬元至60萬元群體比例達45%的具體目標。

  再者,在「最自由經濟體」的榜單之中,諸如加拿大、丹麥等貧富差異較小的經濟體,亦常年位列榜單前十。難道她們實行的不是資本主義嗎?事實上,資本主義社會絕非僅有「自由、放任」一種形態。過去長期奉行「積極不干預」政策的香港,已經造成多方面深層次矛盾在社會積累,成為阻礙香港進一步向前發展的巨大阻力。

  而國家對全面深化改革的目的,亦有着十分清晰的完整論述。習近平主席指出,「推進全面深化改革的根本目的,就是要促進社會公平正義,讓改革發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體人民。」這也引出了急需香港社會認真研討,從而形成共識的重大問題:香港長期信奉的治理理念,能否適應如今形勢下的發展需要?換言之,實行資本主義的香港,是否也要完成上述目的?

  筆者認為,香港特區是在「一國兩制」的制度框架之下,由中央授權實行資本主義制度。故此,從憲制秩序而言,香港特區的治理體系無疑是國家治理體系的一部分。進而香港特區的治理理念和目標,亦理應與國家所提出的「促進公平正義、增進人民福祉」保持一致。

  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繼續完善各方面制度機制,是要把我國制度優勢更好轉化為國家治理效能。香港作為國家的一個特別行政區,自然要將「一國兩制」這一創新制度設計所帶來的獨特優勢,轉化為推動香港社會向前發展的治理效能。隨着香港實現從由亂到治進入由治及興的重大轉折,困擾香港多年的「泛政治化」得以消除,集中精力拚經濟、謀發展、惠民生成為了社會的主流共識。如何將一系列治理機制的構建,轉化為治理水平的提升,成為了下一步特區政府與治理體系的每一分子,需要為之而努力的共同目標。

  制度優勢轉化為治理效能

  隨着完善選舉制度、完善地區治理體系、健全維護國家安全制度等一系列重大治理機制構建工作得以完成,以愛國愛港者為絕對主體的治理體系完成構建,並形成了一套有效的把關制度。這為香港進一步提升治理效能,達至良政善治的改革目標提供了充分的制度保障。

  要實現治理能力的提升,不僅需要政府制定精準的政策措施,還需要透過行之有效的落實渠道,切中社會和民眾的實際需求。過往很長一段時間,特區政府的施政常被社會批評為「離地」。究其原因,當中除了反中亂港分子的煽動和扭曲外,也需要承認,政府過往的部分政策措施與社會發展需要及民眾訴求,存在着一定距離。

  故此,以問題導向找準了方向,不僅需要特區政府從行政角度出發,實現治理體系、治理能力、治理效能的改革。作為香港治理體系網絡的一員,民建聯亦錨定了向「治理型政團」轉型的改革方向。我們亦提出將「是其是,非其非」變為「成其事」;由「有建言」到「有行動」的理念升級。上述方向就是要在幫助特區政府提升治理效能的同時,透過民建聯覆蓋全港的服務網絡,更加全面了解社會需要與民眾訴求。透過改革,我們不僅要為特區施政建言獻策,還要為政策落實提供協助,也為民意反饋增添渠道。透過更加良好的治理,使得特區政府、香港社會和民眾形成更加正向的互動關係,從而更易凝聚共識,推動香港社會向前發展。

  正如國家的改革開放進程,只有進行時沒有完成時。「一國兩制」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偉大制度創新,從其誕生到在港澳實踐,一直處於不斷探索、不斷改革的過程中。面對新時代、新形勢、新需要,香港只有透過不斷改革,充分發揮「一國兩制」的制度優勢,將其轉化為實現由治及興的治理效能,才能真正繼續向世界證明,「一國兩制」的制度設計是適合香港的最佳安排。

   民建聯主席、立法會議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