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市場准入制度意見出台 專家:加快形成新業態新監管模式
香港文匯報訊 據央視新聞報道,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明確要求,完善市場准入制度,優化新業態新領域市場准入環境。21日,《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完善市場准入制度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正式對外公布,此次發布的意見共10條(詳見表),重點提到放寬服務業准入等具體行業政策。這份《意見》是中央層面首次專門就市場准入制度建設出台的政策文件。
《意見》中針對新業態新領域的市場准入環境作出專門部署,其中提到,聚焦深海、航天、航空、生命健康、新型能源、人工智能、自主可信計算、信息安全、智慧軌道交通、現代種業等新業態新領域,按照標準引領、場景開放、市場推動、產業聚集、體系升級的原則和路徑,分領域制定優化市場環境實施方案,推動生產要素創新性配置,提高准入效率。用好先進技術應用推進中心和各類科技成果轉化等創新平台,暢通產業體系、創新資源、資本要素、應用場景、制度政策等,因地制宜加快發展新質生產力。
國家發展改革委經濟體制與管理研究所研究室主任王琛偉解讀,不少新業態和新領域都涉及新質生產力的培育和發展,加快形成適應新領域新業態准入發展的新型監管模式,有助於打通束縛新質生產力發展的堵點卡點,引導各類先進優質生產要素向新質生產力聚集流動。
《意見》中指出,完善市場准入負面清單管理模式。由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地方性法規設定的市場准入管理措施,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規章依法設定的臨時性市場准入管理措施,全部列入全國統一的市場准入負面清單。
王琛偉表示,將國家層面、地方層面設定的市場准入管理措施,全都納入全國統一的市場准入負面清單,嚴禁在清單之外另設准入許可、准入條件,其實是進一步明確了負面清單管理模式在市場准入制度中的核心地位。
據了解,2018年起,市場准入負面清單制度在中國全面實施,目前,市場准入負面清單已動態修訂3次,市場准入負面清單事項從2018年的151項縮減到現行的117項,禁止許可事項壓減約23%,「全國一張清單」管理模式全面確立,相關配套制度逐步完善,市場活力得到有效激發。
《意見》十大要點摘要
一、完善市場准入負面清單管理模式。
二、科學確定市場准入規則。
三、合理設定市場禁入和許可准入事項。
四、明確市場准入管理措施調整程序。
五、加強內外資准入政策協同聯動。
六、有序放寬服務業准入限制。
七、優化新業態新領域市場准入環境。
八、加大放寬市場准入試點力度。
九、抓好市場准入制度落實。
十、強化組織實施。
來源:新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