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定康詆毀終院海外法官自取其辱

  江樂士

  終審法院海外非常任法官廖柏嘉是法律界公認的巨擘,曾於2012年至2017年間就任英國最高法院院長,並自2009年起任職香港特區終審法院海外非常任法官。廖官擅長論證,他的裁決往往被視為典範。他堅守原則、秉持專業、充滿睿智,不受外界聲音左右。2020年香港國安法實施後,英國政府時任外相多米尼克‧拉布和特拉斯先後向在港任職的英籍法官施壓,要求他們辭任終審法院職位。有幾位懦弱怕事的法官向政治壓力屈服,但廖官由始至終堅守崗位,並表示會竭盡所能支持香港維護法治。

  然而,反中亂港勢力針對留任海外法官的施壓變本加厲。因為,反中亂港勢力知道,香港一日有海外非常任法官,他們就不能藉「法治已死」的謊言詆毀香港法律制度。他們自知無法嚇退廖官,於是請身兼反華組織「香港監察」贊助人的前港督彭定康詆毀廖官。

  8月12日終院就黎智英等人的流水式集會案作出重要裁決,包括廖柏嘉在內的五位法官一致駁回七人非法集結案的上訴申請。終審法院論證清晰有力、令人信服,無可爭議。可是,彭定康並沒有因此罷休。他為了政治目的,不惜詆毀享譽國際的法官的誠信操守,把自己的愚昧無知暴露無遺。

  彭定康既沒有認真聽過案件的陳詞,也沒有認真讀過法官判辭,卻言之鑿鑿指稱判決不公。他向英國《獨立報》表示,是次訴訟是當局對黎智英作出的「報復」。如斯謬論,實在讓人恥笑。

  倘若黎智英一案屬政治檢控,控方沒有按證據提出起訴,黎智英的律師團隊豈能不以濫用程序為由,向法院申請撤銷控罪?黎智英的律師團隊由始至終沒有以此抗辯。此外,彭定康大言不慚,宣稱自己比黎智英的律師團隊更了解此案,足見他被反華執念沖昏頭腦。

  彭定康詆毀廖官,干預司法獨立,漠視法治精神。事實上,彭定康經常就一些他不通曉的法律問題妄下定論,如2016年旺角暴動的暴徒被起訴後,他宣稱《公安條例》中的暴動罪「違憲」,與《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相違背。這番話真是匪夷所思。

  過去曾有人在終審法院質疑《公安條例》的合憲性,但每一次都被駁回,彭定康難道對此一概不知?彭定康如此痛恨暴動罪的法律條文,為何他在擔任港督期間,沒有制止港英當局以暴動罪名控告羈留中心的越南難民暴徒?

  彭定康對法律問題不懂裝懂,更以政治干預法治,沒有資格對香港的司法機構指手畫腳、對香港司法人員評頭論足。廖官在法律界舉足輕重、享譽全球,不會因為彭定康的妄議而聲譽受損。

  (作者為前刑事檢控專員。本文的英文版原文刊登於《中國日報香港版》評論版面,有刪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