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特首選舉10·13舉行
【大公報訊】澳門行政長官選舉將於10月13日投票。澳門特區行政長官選舉管理委員會昨日發出告示,訂定行政長官選舉候選人提名期為8月29日至9月12日,並於行政長官選舉網頁(www.ece.gov.mo)公布「行政長官選舉日程表」。
提名期本月底開始
有意參選行政長官的人士或代理人,可以到選舉事務接待櫃枱領取提名表,在提名期內,連同具簽名表示真誠擁護澳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及澳門特區的聲明書交回。
完成報名手續後,會由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判斷被提名的候選人是否擁護澳門基本法和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並會向不符合的候選人發出具約束力的審查意見書,選舉管理委員會將根據意見書,作出被提名人是否符合資格的決定,過程不得提起聲明異議或司法上訴。
按澳門《行政長官選舉法》規定,任何候選人的提名須由不少於66名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以聯合簽署提名表的方式作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