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防暑期工陷阱
不少學生會趁暑假做暑期工,吸收社會經驗之餘,同時賺取零用錢。如果你的僱主這樣向你解釋:「暑期工只是短期工作,不用供強積金,有你着數!」你很有可能已經誤墮「無良僱主」的圈套,應盡快向積金局舉報。
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除獲豁免人士外,所有18至64歲受僱人士,若受僱期不少於60日,都必須參加強積金計劃。即使是暑期工或兼職僱員,只要符合年齡和受僱期的規定,僱主便須於他們受僱的首60日內為他們參加強積金計劃,及按時供款。
做好投資管理
適用於僱員的免供款期,是指僱員不用為受僱首30日及隨後首個不完整的糧期作出供款。不過,免供款期不適合用於僱主,他們於僱員受僱首日起,便須作僱主部分的強制性供款。
積金局提醒大家在暑期工作完結前,記得要留意僱主有否按照法例規定,為你參加強積金計劃及準時供款,保護自己的強積金權益。另外,暑期工完結後,你所開立的強積金供款賬戶,將會轉為個人賬戶,有關資產會在原計劃內繼續投資滾存。為方便管理,不妨考慮把個人賬戶整合,做好投資管理及早開始退休策劃。
(逢周五、隔周刊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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