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樂居12職員 逾140虐兒罪成

  求情受不良風氣影響犯案 官批日日返工日日打人

  香港保護兒童會轄下院舍「童樂居」虐兒案累計有34名職員被起訴,其中12人涉及逾140項虐兒罪罪成,區域法院昨日處理12人的求情。辯方稱被告受「童樂居」文化影響而「迷失自己」,法官王詩麗明言不接納該求情理由,批評被告明知風氣不良仍參與其中,令暴力文化加劇,有被告更幾乎「日日返工,日日打人」。案件押後至9月20日判刑,其中4人續准保釋,當中兩人將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

  12名被告俱於2021年犯案,當中7人趙詠茜(46歲)、卓凱欣(23歲)、莊嘉宜(25歲)、李𣇈儀(25歲)、楊淑儀(33歲)、伍家穎(45歲)及周靈芝(28歲),早前先後承認135項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罪。其餘5人黃潔瑩(26歲)、鄧月媛(53歲)、梁曉彤(29歲)、梁善儀(53歲)及陳信興(59歲),則經審訊後被裁定8項虐兒罪成,當中黃潔瑩另涉獨立案件承認5項虐兒罪,及經審訊後裁定4項虐兒和2項普通襲擊罪成。

  官指可以辭職而非參與其中

  案中面對最多控罪、承認49項虐兒罪的趙詠茜,辯方求情指她有20年幼兒工作經驗,曾獲上司和家長嘉許,因受「童樂居」文化影響「迷失自己」才犯案,已感到後悔,被捕後又患上抑鬱症及出現自殺傾向。

  王官質疑,眾多辯方代表均聲稱被告受「童樂居」文化影響,「文化唔好,明知唔啱,都要去做?雖然『童樂居』有暴力文化,但你哋(被告)集合咁多人力量,有無做正面行為」。王官認為,若被告不接受這種文化,可以辭職,而非參與在其中,加劇此等文化;更指有被告幾乎「日日返工,日日打人」,倘事件沒有被揭發,相信「童樂居」內幼童仍每日遭人虐待。

  各一項虐兒罪成的被告梁善儀及陳信興,前者曾用衣架指着幼童,後者則在其他人虐待幼童時發笑、未有阻止。王官考慮到兩人角色,其中陳信興沒有主動襲擊幼童,決定為兩人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

  被告莊嘉宜的辯護代表求情稱,莊嘉宜畢業後即加入「童樂居」,是「白紙一張」,雖有「有醜陋的一面,亦有天使的一面」,例如曾帶幼童外出等,但王官不認同有「天使一面」的說法,指即使有亦被其在案中的行為「溝淡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