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引入前球員作裁判
陳偉明 香港首位職業桌球手、now TV桌球節目主持
今屆奧運香港破紀錄奪得2面金牌,張家朗成功衛冕成為男子花劍史上第三人,而且過程峰迴路轉,決一劍更打足三次才後上奪金,賽後裁判受到嚴重質疑,當中包括執法能力及地緣關係。首先地緣關係,開賽前雙方都可以向大會反映及申請更換裁判,而執法能力屬於主觀問題,更何況花劍比賽要根據進攻權作出裁決,更易出現爭議。
其實此等情況同樣都出現在其他運動比賽,以桌球為例,世界桌總僱用大量球證,而這些球證需要執法所有賽事,包括一些非電視直播的外圍賽事,數量相當之多,要引入足夠球證執法,絕非易事,賽會首先從志願者及桌球發燒友當中吸納,再加以培訓,使到他們有足夠能力,才開始執法。
此一做法理論上是絕對可行,但始終這些志願者當中,未必有足夠的桌球知識水平,在執法時往往出現問題,當中以連擊和擊球先後的判決最常出現爭議,因為這些判決比較需要經驗和知識,其實世界桌總大可以考慮聘請一些前職業球員幫助執法,特別在一些大賽場合,前職業球員始終過往有一定的比賽經驗,無論在壓場、現場氣氛的控制(以防球手受到騷擾)和比賽時判決,都絕對有足夠能力和說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