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評/用金融「鑰匙」打開改革「千把鎖」

  用改革的辦法解決發展中的問題,《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涉及的深化改革舉措達300多項,其中「金融」一詞在《決定》全文中出現了34次之多,彰顯中央對金融工作的重視程度。

  「金融」除了高頻出現在深化金融體制改革部分,深化科技體制改革、穩步擴大制度型開放、深化外貿體制改革、完善推進高質量共建「一帶一路」機制、健全綠色低碳發展機制和鞏固提升香港國際金融地位部分亦有涉及金融改革的內容,金融猶如一把「金鑰匙」,打開深化改革的「千把鎖」。

  在服務實體經濟方面,《決定》特別提出金融要服務好科技創新,加強對國家重大科技任務和科技型中小企業的金融支持,完善長期資本投早、投小、投長期、投硬科技的支持政策。綠色低碳發展中亦強調實施支持綠色低碳發展的財稅、金融、投資、價格政策和標準體系。

  在對外開放方面,金融改革更是擔當了重要的角色。《決定》有關穩步擴大制度型開放中強調,要在金融領域對接國際高標準貿易規則,建立健全跨境金融服務體系,豐富金融產品和服務供給,完善推進高質量共建「一帶一路」機制,加強金融領域的多邊合作平台建設。

  展望未來,金融作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點領域,需着重做好兩項工作:一是更好地服務實體經濟,二是有效化解金融風險。通過金融的高質量發展,為中國式現代化進程提供有力支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