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評】應加快取締劣質劏房


  政府多措並舉之下,長期困擾本港的房屋問題漸露曙光。行政長官李家超於去年施政報告提出將取締不合最低標準的「劣質劏房」,令人鼓舞。香港社區組織協會代表與部分居於不適切居所的租客,昨日前往立法會申訴,就劣質劏房定義提出多項準則建議。劣質劏房的存在,不僅影響租客健康,令大廈安全風險大增,更使香港文明形象大受損害,當局應將取締劣質劏房與簡約公屋等安排掛鈎,安置一戶馬上取締一間。

  眾所皆知,劏房的興起,源於社會長期住房短缺,部分業主利慾熏心,為求最大化租金回報,不惜冒天下之大不韙,毫不理會租客居住安全和權益,鑽法律灰色地帶規避監管,甚至鋌而走險違法違契將單位分間,但消防等基本安全往往達不到標準,包括不符合《消防安全(建築物)條例》。不時還發現有業主私自將工業樓宇改成住宅劏房,或是頂層天台加建劏房等非法建築的情況。過去,當局安置能力有限,無奈之下唯有隻眼開隻眼閉。

  現屆政府用盡一切方法,多措並舉力求讓公屋輪候回復較合理和可預見的時間,協助輪候公屋的困難戶改善居住環境。在總結之前的「社會房屋」或「過渡性房屋」實施情況後,當局以無比決心和毅力一手一腳規劃、設計及興建租賃期更長,監督更佳的簡約公屋,首批分別位於元朗攸壆路和牛頭角彩興路合共4,400個單位,已於不久前推出,大受居住困難家庭歡迎。預計明年第一季起,另外30,000個簡約公屋單位將陸續落成。再加上當局加大力度打擊濫用公屋,兩年來已回收5,000個單位,形同興建一條中型公共屋邨,隨着未來還將加大境外資產審查,預計還有大量收回單位。這些都為加快取締劣質劏房創造有利條件。

  因此,政府當務之急需着手制訂明確的政策框架,包括考慮將取締劣質劏房與上樓安排納入同一政策體系。具體來說,首階段應修例,於全港就所有劏房進行登記,按問題嚴重性定出優次,以此作為增加各類資源投入的依據。與此同時,當局應制訂明確取締標準和步驟,邊安置邊取締。如此明確信號下,市場自然亦會加快淘汰不人道的居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