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報道/鏟車闖馬路亂衝 違法兼危害途人

  圖:入夜後,油麻地窩打老道不時有鏟車穿梭,更有鏟車違規橫過馬路。
  圖:入夜後,油麻地窩打老道不時有鏟車穿梭,更有鏟車違規橫過馬路。


  圖:無車牌的鏟車載着貨在半山街馬路上行駛。

  用來搬運貨物的叉式鏟車,正常應在貨倉及地盤工作,惟在香港繁忙擠迫的車路上,卻不時看到這些工具車製造險情。大公報記者日前在多區均看見這些工具車在馬路上行走,觀塘及油麻地有工人站在鏟車上,猶如駕駛私家座駕。

  有學者直指運貨的車輛結構堅硬,在路上行駛,對其他車輛及道路使用者均造成危險。法律界人士警告,在道路上使用有關工具車隨時觸犯「無有效第三者風險保險的車輛在道路上使用」及「使用未領牌的電動可移動工具」的法例。\大公報記者 余風、蘇荣(文) 調查組(圖)融媒組、調查組(視頻)

  日前大公報記者在荃灣柴灣角街及半山街附近的地盤,看見兩部沒有車牌的鏟車不停在馬路上駛來駛去搬運地盤所需物品,並多次逆線而行,偶然有地盤工前來維持秩序,但仍有鏟車在沒工人開路下駛出馬路,由於該路段為單程行車,只能容納一輛車輛行駛,鏟車只有倒退,此時如有其他車輛駛至,意外隨時發生。

  驚險 果欄鏟車逆線行駛

  油麻地新填地街果欄範圍,更是鏟車的集中地,晚上七時後,多部電動鏟車在馬路上行走,其間有工人坐在鏟車上,好像在馬路上駕駛電動車,加上人多車多,鏟車和其他車輛爭路情況不時出現。事實上,上址大量工人都將電動鏟車當成交通工具在馬路上行駛,有些更違例過路及逆線行駛,晚上9時後,生果貨物堆滿窩打老道兩旁,只剩一條行車線,路面收窄下,鏟車又肆意在車路上穿梭,驚險場面經常出現。

  同樣情況在觀塘工業區亦經常發生,日前下午2時至5時,記者看到鴻圖道上有多輛電動鏟車在馬路上穿梭,車上並無載有貨物,而工人站在車上駕駛,有如駕駛自己的座駕,在馬路及行人路上,並在車龍及繁忙的十字路口左穿右插。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表示,任何機械驅動的車輛在馬路上行駛均需有運輸署批出的登記車輛牌照,否則即屬違法。不過這類車輛與電動滑板車一樣,一般都不會獲批牌照。他又提到,在馬路上駕駛該類車輛,除涉在道路上駕駛未經登記及領牌的車輛罪行外,亦觸犯沒有有效的第三者風險保險車輛在道路上使用的違法行為,若遇意外,傷者可向相關公司及司機索償,甚至提出訴訟,後果可以十分嚴重。陸偉雄重申有關車輛只可在室內使用,不能在馬路行駛。

  結構堅硬 撞及可致重創

  「有關車輛容易撞到人,好危險。」理工大學前機械工程學系工程師盧覺強表示,鏟車在馬路上行駛容易撞及其他車輛和途人,他指出,鏟車屬運貨的車輛,結構較為堅硬,如撞到人隨時骨折。他又指有關車輛並非用於在馬路行駛,司機在欠缺交通安全意識下,容易造成交通意外,加上鏟車設計的前臂較長,在轉彎時需要較大的空間,因而更容易撞倒人,「在狹窄的街道上搬貨,行街買餸人多,更是危險。」

  「(剷車)鏟車規管應該更嚴格。」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主席陳恒鑌坦言,手推車、鏟車等工具在行人路使用現時仍無明文規限;這些「車」並不列入交通工具,若遇意外影響他人,相關交通條例亦難管轄。他指過往市民體諒有關工具是用來作運輸謀生用途,一直容忍,惟他認為使用相關工具的人士需注意安全外,有關部門亦可對在路面使用這些工具作出指引及規管,定下罰則,以收警惕作用。

  運輸署回覆《大公報》表示,電動手推車或電動鏟車都是處理貨物的設備,其構造是用作在工業處所範圍內搬運物料,並不是用作運載司機或乘客。一般而言,該類設備不符合《道路交通(車輛構造及保養)規例》的規定,因此不能登記及領取牌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