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黎受審】踢爆黎智英三重罪 循3線勾外力危國安

◆黎智英被控兩項串謀勾結外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及一項串謀刊印煽動刊物罪,日前3項控罪被法庭裁定表證成立。 資料圖片
◆黎智英被控兩項串謀勾結外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及一項串謀刊印煽動刊物罪,日前3項控罪被法庭裁定表證成立。 資料圖片

黎智英罪案3主線
黎智英罪案3主線


◆2019年香港爆發修例風波,黎智英涉嫌扮演幕後主腦、金主等角色。 資料圖片
◆2019年香港爆發修例風波,黎智英涉嫌扮演幕後主腦、金主等角色。 資料圖片

◆2020年11月,「末代港督」彭定康(右上)參與黎智英的訪談節目,談及支持香港黑暴示威,嘉賓包括壹傳媒前董事祈福德(下)。 片段截圖
◆2020年11月,「末代港督」彭定康(右上)參與黎智英的訪談節目,談及支持香港黑暴示威,嘉賓包括壹傳媒前董事祈福德(下)。 片段截圖

◆黎智英和美國國防部前副部長Paul Wolfowitz(右上)在社交平台進行直播,涉及干預香港內部事務。 視頻截圖
◆黎智英和美國國防部前副部長Paul Wolfowitz(右上)在社交平台進行直播,涉及干預香港內部事務。 視頻截圖

◆英反華組織創辦人羅傑斯。 資料圖片
◆英反華組織創辦人羅傑斯。 資料圖片

◆英國政客斐倫德與黎智英和「重光團隊」合作。 資料圖片
◆英國政客斐倫德與黎智英和「重光團隊」合作。 資料圖片

「重光團隊」成員角色
「重光團隊」成員角色

  操縱《蘋果》煽亂 指使「重光團隊」打國際線乞「制裁」 勾連外國政客禍國殃港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被控兩項串謀勾結外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及一項串謀刊印煽動刊物罪。案件由高等法院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素蘭和李運騰審理。本案自2023年12月18日開審,控方在今年6月11日的第九十天審訊日宣布完成舉證,其間控方傳召了8名證人,包括5名已認罪的從犯證人,分別為《蘋果日報》前社長張劍虹、副社長陳沛敏、前主筆楊清奇,以及與SWHK(重光團隊)相關的李宇軒及陳梓華。控方呈上大量圖文證據佐證控罪,包括涉案人物通訊紀錄、文章、文件、社交媒體帖文以及總時數達35小時的視頻片段等等,指證黎智英與本案其他被告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前達成犯罪協議,並在國安法生效之後繼續相關協議。案件的中段陳詞於7月24日及25日開庭,讓控辯雙方進行口頭陳詞。經過前後92天審訊,3位法官7月25日一致裁定黎智英面對的3項控罪均表證成立,並決定押後至今年11月20日續審。

  香港文匯報記者根據證人證詞及控方陳詞,梳理整合案件三大主線,包括黎智英串謀《蘋果日報》6名高層干犯煽動刊物和勾結外力危害國家安全罪、黎智英串謀「重光團隊」干犯勾結外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及外部政治聯繫,幫助讀者了解黎智英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前後四個犯案時段,與涉案串謀人物的勾連關係、如何進行犯罪協議和犯案角色。 ◆香港文匯報記者 蕭景源

  黎與《蘋果》及6高層串謀干犯兩案

  控罪:

  一、串謀刊印、發布、出售、要約出售、分發、展示及/或複製煽動刊物罪。控罪指黎智英、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蘋果互聯網有限公司,於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6月24日(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與張劍虹、陳沛敏、羅偉光、林文宗、馮偉光、楊清奇及其他人,一同串謀刊印、發布、出售、要約出售、分發、展示及/或複製煽動刊物。

  二、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控罪指黎智英、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蘋果互聯網有限公司,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24日(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與上述6人及其他人一同串謀,請求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

  控方陳詞要點:

  黎智英為整個串謀案件的主謀,與6名《蘋果日報》高層,包括前社長張劍虹、副社長陳沛敏、總編輯羅偉光、執行總編輯林文宗、英文版執行總編輯馮偉光(筆名「盧峯」)及主筆楊清奇(筆名「李平」),利用《蘋果日報》作政治平台,串謀發布共161項煽動刊物,時段橫跨修例風波前至停刊當日,類型涵蓋新聞報道、廣告、黎智英專欄《成敗樂一笑》文章及節目《Live Chat with Jimmy Lai》,內容左右公眾輿論、煽惑群眾上街、鼓吹暴力「示威」、「荼毒易受影響人士的思想」。

  控方指出,《蘋果日報》透過訪問「示威者」的報道,鼓吹大眾仇恨政權;「攬炒巴」眾籌登文宣廣告的報道,則鼓動公眾以非法手段抗爭「攬炒」,對抗政權;《蘋果日報》的廣告則指控警察是「黑警」,宣揚仇恨警察。另外,在國安法生效前,黎智英下令《蘋果日報》推出英文版,目的是請求外國或境外勢力對中國或香港特區實施「制裁」、封鎖或從事敵對活動。

  其中涉案85篇刊物在國安法生效後發布,對國安法作出惡意及毫無根據的指控,其中31篇涉及尋求外國制裁,故除了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還涉及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控方指,儘管黎智英知悉國安法已在香港實施,仍持續在Twitter或透過接受訪問及訪談節目等,對中國及香港特區政府作出惡意及欠基礎的指控,亦繼續請求外國或海外組織制裁中國及香港特區。

  控方列舉在涉案時間,黎智英在其專欄《成敗樂一笑》撰寫22篇評論文章,共錄製24集《Live Chat with Jimmy Lai》訪談節目,其中2020年7月9日至2020年11月29日之間,黎智英共進行了14次訪談。控方也列出19名參與直播節目的嘉賓,當中包括壹傳媒前董事Mark Clifford、「末代港督」彭定康、天主教香港教區退休主教陳日君、美國外交官Raymond Burghardt(薄瑞光)等人。

  黎涉嫌串謀犯案四個階段 

  (一)修例風波前 

  ▶2019年3月,黎智英按照美國駐港前總領事郭明瀚(James Cunningham)的建議,指示張劍虹將陳方安生與時任美國副總統彭斯會面討論《逃犯條例(修訂)草案》的新聞「發大」報道。 

  ▶2019年4月,黎智英指示張劍虹訪問銅鑼灣書店店長林榮基,又發訊息給「香港監察」創辦人羅傑斯(Benedict Rogers),請求羅傑斯訪問「末代港督」彭定康就《逃犯條例(修訂)草案》作評論,以推動更多人上街「示威」。 

  (二)修例風波期間 

  ▶黎智英與張劍虹商討《蘋果日報》網上訂閱制,同意將三分之一收入捐給「民陣」支援「示威者」。 

  ▶黎智英告訴陳沛敏,暫緩修例只是政府策略,巿民應繼續「示威」,其後《蘋果日報》發布「明天照上街」報道。 

  ▶黎智英指示陳沛敏報道衝擊立法會的暴動事件,以爭取公眾支持和同情年輕「示威者」,又指示她安排訪問前學聯副秘書長岑敖暉。 

  ▶2019年7月,黎智英赴美國與時任國務卿蓬佩奧(Mike Pompeo)會面,《蘋果日報》發布相關報道。 

  ▶2019年9月,《蘋果日報》發布名為《自由之夏》刊物,同年10月發表英文版,內有一幅「抗爭」場面油畫,上有「光復××時代××」字眼,封面標明扣除成本後收入捐給「612基金」。 

  ▶2019年10月,黎智英赴美國與時任眾議院議長佩洛西(Nancy Pelosi)會面後,指示陳沛敏訪問自己。 

  (三)香港國安法生效前 

  ▶2020年4月17日,美國國務院前資深顧問Christian Whiton發電郵給黎智英,指《蘋果日報》若有美國讀者,政治人物會更願意與黎見面及聽從其建議,提議將《蘋果日報》內容以英文在美國華盛頓發行。 

  ▶2020年5月,黎智英指示張劍虹組織「一人一信救香港」行動,更親自安排人草擬信件範本,乞求美國政府「制裁」中國。 

  ▶2020年5月,黎智英就《蘋果日報》推出英文版下指令,表明英文版是為取得美國政治上支持和保護。 

  ▶2020年5月,黎指示Mark Simon安排傳媒向美國人宣傳《蘋果日報》英文版,希望時任美國副總統彭斯(Mike Pence)及時任國務卿蓬佩奧能訂閱。 

  ▶2020年5月14日,黎智英指示Mark Simon跟進《華爾街日報》編輯Bill McGurn,請他協助邀請「末代港督」彭定康拍片呼籲香港及海外人士訂閱《蘋果日報》。 

  ▶2020年6月,《蘋果日報》印刷版在頭版宣傳英文版面世,聲言「開拓媒體國際線」。 

  ▶2020年5月24日至2020年6月25日,透過英文版發布共21項煽動刊物。 

  (四)香港國安法生效後 

  ▶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24日,《蘋果日報》中、英文版合共發布85項煽動刊物,其中31項涉及請求外國「制裁」。 

  ▶2020年8月,《蘋果日報》發布黎智英獲准保釋後的即時訪問,黎稱「坐監都揀呢條路」以及「手銬不能侮辱我」,清晰反映他在被捕後堅持其謀劃,並繼續指揮及影響《蘋果》運作,持續發布煽動及具勾結性質的刊物。 

  ▶2020年12月,《蘋果日報》高層張劍虹、陳沛敏、羅偉光、馮偉光及張志偉等人曾到收押所探望黎,黎智英繼續指揮《蘋果日報》運作、發布煽動刊物。 

  ▶2021年6月,張劍虹及羅偉光被起訴及還押,《蘋果日報》仍發布「黎獄中傳話:don't be afraid!」報道。 

  串謀乞外國「制裁」謀推翻政權

  控罪:

  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控罪指,黎智英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2月15日間,與Mark Simon、陳梓華、李宇軒、劉祖廸及其他人一同串謀,請求外國或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

  控方陳詞要點:

  黎智英為「重光團隊」幕後主腦和金主,透過「中間人」陳梓華指示李宇軒、「攬炒巴」劉祖廸、Mark Simon及其他人,組織「全球登報」行動,請求外國向中國施壓,並為他們墊支510萬元登報宣傳。除了全球登報活動,李宇軒等人以「重光團隊」作平台推動黎智英的所謂「支爆」計劃,分四步驟進行國際游說,持續與美英日政客接觸及聯繫,開拓「美國線」、「英國線」及「日本線」,串謀乞求多國實施「制裁」,最終達到推翻政權目的。

  陳梓華、李宇軒及「重光團隊」,根據黎智英與Mark Simon指示,發布多篇文章、新聞稿及所謂「制裁」名單,目的是促請外國對中國及香港特區實施「制裁」及敵對活動。2019年12月20日,「重光團隊」在網站發布一份144人的所謂「制裁」名單,由「重光團隊」及「香港大專學界國際事務代表團」製作。

  香港國安法實施後,「重光團隊」在2020年7月1日發新聞稿,請求英國政府對中國和香港特區實施「馬格尼茨基式制裁」,及撤回與香港的引渡條例;同月發信促捷克、愛爾蘭及葡萄牙暫停與香港的引渡協議。控方列出多項「重光團隊」的Twitter(現稱「X」)的帖文,包括轉載羅冠聰要求國際「制裁」香港特區官員,英國金融家Bill Browder鼓吹「制裁」中國中央政府和香港特區官員的帖文等。「重光團隊」亦曾邀請英國保守黨國會議員Bob Seely、英國上議院議員奧爾頓勳爵(David Alton)等,來港觀察「示威」活動及區議會選舉,又資助大專團隊學生到巴黎、倫敦等地與海外政客會面。

  「重光團隊」勾連美英日三條「國際線」

  美國線

  黎智英的助手Mark Simon安排李宇軒與美國共和黨參議員Rick Scott等人會面,陳梓華曾提醒李宇軒不要披露「支持者(backers)」的身份,李宇軒在會面中透過展示277枚已使用的警方彈藥指控所謂「警暴」。2019年12月,李宇軒前往美國,與所謂「香港民主委員會」(Hong Kong Democracy Council)創辦人朱牧民及Rick Scott會面,陳梓華提醒李宇軒利用這次機會建立美國網絡。

  英國線

  黎智英在2019年12月安排陳梓華到倫敦與「香港監察」創辦人羅傑斯(Benedict Rogers)會面,李宇軒又在同月應前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的邀請,參與由前英國駐港總領事賀恩德舉辦的午餐聚會,陳方安生、李柱銘、郭榮鏗及莫乃光有參與;陳方安生於2020年1月或2月,在她的辦公室與李宇軒會面,交流對「示威」的想法。

  Mark Simon指示李宇軒加入由英國政客裴倫德(Luke de Pulford)創辦的「對華政策跨國議會聯盟」(IPAC)。2020年6月,裴倫德將「重光團隊」招募為IPAC秘書處成員,雙方曾經討論合作。香港國安法生效後,黎智英繼續支持IPAC尋求外國對中國中央政府和香港特區採取敵對行為。

  李宇軒曾建議裴倫德游說多國停止與香港的司法互助或引渡協議,裴倫德建議李約見日本時任眾議員菅野志櫻里。香港國安法生效後,陳梓華建議李主力協助IPAC,李其後協助編輯IPAC網頁及發布裴倫德的文章。

  日本線

  李宇軒在2020年1月至4月之間,為請求日本針對中國中央政府和香港特區官員進行「馬格尼茨基式制裁(Magnitsky-style sanctions)」,向日本國會議員高井崇志、山添拓及井上哲士提供一份相關草議法案,並徵詢他們的意見。李宇軒在菅野志櫻里的記者會上協助及參與游說推行法案。

  2020年7月,李宇軒協助IPAC日本分部「日本對華政策國會議員聯盟」(JPAC)的翻譯工作,又提供各國與香港司法互助的列表,同月裴倫德、英國金融家Bill Browder及菅野志櫻里商討IPAC如何在日本推動《馬格尼茨基人權法案》,JPAC在會議上提出有關草議法案。

  黎指使「重光團隊」勾連外力四步驟 

  第一步 讓外國政府知道香港的情況 

  第二步 請求外國政府關注及譴責香港特區政府 

  第三步 與外國政要見面,並將他們的想法帶回香港 

  第四步 與外國的政治顧問建立關係,影響外國政府對華政策,推動外國制裁香港特區政府,甚至推翻中國政權 

  黎智英 犯罪集團最高決策人(the highest level command of the syndicate),案中主謀及金主

  Mark Simon 黎智英的助手,直接聽命及執行黎的指令,曾審批陳梓華的資助請求

  李宇軒 與劉祖廸同為「重光團隊」的公開核心成員,指示其他匿名成員執行由陳梓華轉達、來自黎智英及/或Mark Simon的指示,曾在公開「眾籌」成功前,預繳全球登報計劃所需費用

  陳梓華 「中間人」(Middleman)。根據黎智英及/或Mark Simon的指令,向李宇軒及劉祖廸下指示,曾為登報計劃聯絡海外媒體

  「重光團隊」平台 自2019年8月起被用作串謀平台,透過社交媒體上的政治宣傳、發表文章、與外國政要或「社運」人士聯繫等,請求外國對中國中央政府和香港特區實施所謂「制裁」、封鎖或其他敵對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