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擊違法廣告 控煙辦兩店檢三展示箱

  香港文匯報訊 衞生署控煙酒辦公室昨日在深水埗區採取執法行動,加強打擊違法展示吸煙產品廣告。行動中,控煙酒辦人員在兩間店舖檢取三個吸煙產品展示箱,有關店舖涉嫌違反《吸煙(公眾衞生)條例》(第371章)有關禁止吸煙產品廣告的條文。控煙酒辦的調查仍在進行中。

  根據條例,任何人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展示或安排展示任何吸煙產品廣告,違例者一經簡易程序定罪,最高可被罰款5萬元。如屬持續罪行,則在罪行持續期間,每日另加罰款1,500元。

  衞生署發言人強調,署方一直密切監察及持續執法,嚴厲打擊違反條例(包括展示或派發吸煙產品廣告)的活動,並嚴肅跟進所有相關投訴。由去年1月至今年6月,控煙酒辦移除超過1,900個載有吸煙產品廣告的網頁、社群媒體賬號或帖文。

  同期,控煙酒辦亦就展示或派發吸煙產品廣告的違例行為共發出123張傳票及42封警告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