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優勢將發揮引領作用
《決定》中有單獨一段,特別闡述了「一國兩制」下的港澳優勢。對此,劉英表示,「一國兩制」擁有巨大的發展空間,但之前並沒有完全釋放,《決定》用獨段的形式表達了對該制度的高度重視,相信在「一國兩制」的制度優勢下,香港將在與內地的融合發展上更進一步,不僅能鞏固和提升香港在金融、航運等多個領域的優勢地位,還能在內地快速的經濟發展和制度建設中,分享機遇和紅利。
對此,劉英建議,首先香港應該發揮「一國兩制」的優勢,將其在自由市場、專業水平、高端人才等方面的經驗,與內地進行優勢互補,同時還要在內地一系列擴大開放的政策中,尋到機遇。「香港在高水平對外開放中,不僅是一個窗口,更應該在資本市場、勞務市場等領域發揮引領作用。」她舉例,比如香港可以利用粵港澳一體化,聯動內地的科技力量、現有基礎設施建設、廣闊市場等,共同將粵港澳大灣區打造成世界級灣區,再由地方輻射全國,實現「孔雀東南飛」。
此外,她提到,通過規則銜接、制度完善,也能讓兩地加速融合,構建全國統一大市場。「香港作為高水平對外開放的典範,未來如何拉動內地有序開放,梯次推進改革,還有大量工作可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