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安反駁廖孖記 衞生建議可降菌

  否認職員取樣表露身份 店方配合可續查超標原因

  百年老店廖孖記陷食安風波結業,第四代傳人廖晃業前日公開聲稱,食安中心派員到門市購買產品作第三次檢驗時,被店員認出身份,加上有關批次已停產,遂按食安中心專家的「改善衞生建議」臨時製作一樽腐乳供檢驗,但蠟樣芽孢桿菌超標反而更嚴重。食安中心回覆傳媒查詢時反駁指,中心職員當時是穿便裝以顧客身份購買腐乳,未曾表露身份,而專家提出的建議亦只會降低而不會增加產品中的含菌量。如店舖願意配合,可繼續調查超標原因。

  食安中心昨日表示,廖孖記第一及第二個樣本均是透過恒常食物監測計劃在零售層面抽取,第三個樣本則因應第一個樣本超標、以及第二個樣本尚可而按指引需要所抽取。

  食安中心強調,為對企業公平,中心職員在廖孖記店舖購買第三個樣本後,有清晰表明目的是按法例作化驗,並在廖孖記人員面前作封裝,雙方簽名作實。在化驗結果顯示第三個樣本蠟樣芽孢桿菌超標後,食安中心是按一般做法先要求該生產批次產品下架,以保障市民健康,再進行跟進調查,有關調查仍在進行。

  針對廖孖記聲稱按食安中心專家建議的方法製作腐乳而令蠟樣芽孢桿菌超標更嚴重的說法,食安中心指職員於本月4日視察廠房時,發現有食安風險,遂向廖孖記作出建議,但該建議只會降低而不會增加產品中的含菌量。至於樣本為何超標需再作調查,包括產品生產過程和環境有沒有可能受污染,「現時廖孖記已結業,但如果店舖願意配合,我們可以繼續調查超標原因。」

  「香港出產」非食安中心資料

  至於是否「香港製造」的爭議,廖晃業曾指根據食安中心文件,其產品為「香港出產」。中心反駁指發布新聞公告時,會根據食品包裝上的標籤資訊,將受影響食物的相關資料包括名稱、品牌、來源地、批次和食用日期等,詳列於新聞稿,讓公眾辨識、停用及將產品退回或回收,強調涉事食品包裝上的標籤資訊,並非食安中心的資料。

  目前香港法例並無要求商品包裝要列明產地,亦無界定「香港出產」,若商戶在介紹產品時,除用「香港出產」字眼,還就商品作出明示或暗示屬「香港製造」則不一定能免除責任,執法機構亦會考慮商戶給予顧客的整體意思。香港海關日前已接獲相關舉報正作跟進,稱如發現違反《商品說明條例》會採取適當跟進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