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地位/港發展高增值航運 助力國家邁向「航運強國」
中央政府高度重視香港作為國際航運中心的定位,並在三中全會《決定》中明確提出要進一步鞏固和提升香港的國際金融、航運和貿易中心地位。海問律師事務所香港辦公室合夥人、國際航運公會中國辦事處首席代表劉洋對《大公報》表示,《決定》中除了直接提及要發揮「一國兩制」制度優勢,鞏固提升香港國際航運中心地位外,還在健全現代化基礎設施建設體制機制中,提到要提高航運保險承保能力和全球服務水平,推進海事仲裁制度規則創新。這無疑再次彰顯了香港發展高增值航運服務業的重要方向。
劉洋指出,香港在全球航運保險和海事仲裁領域已擁有舉足輕重的地位。香港是全球第二多國際保賠保險集團成員的城市,在船殼和貨物保險領域更是名列前茅。香港的海事仲裁制度亦與全球接軌,更是波羅的海航運公會在其仲裁條款中列明的全球四大海事仲裁地之一。此外,香港的海運業集群更是包羅萬有,涵蓋了船舶管理、船舶融資等一系列重要環節,在國際航運市場上佔有重要地位。
鼓勵企業用港仲裁服務
去年12月,香港特區政府公布《海運及港口發展策略行動綱領》,從增強港口競爭力、發展高增值海運服務、加強宣傳香港海運品牌和培育人才,以及強化香港海運港口局四個方向,提出了10大策略和32項具體行動措施,以鞏固和提升香港作為國際航運中心的地位。
劉洋說,下一步,特區政府和業界將更加積極落實有關綱領,進一步鍛長補短,發揮香港現有優勢,吸引更多貿易和海運業務委託人來港,推動更多航運相關企業在港開展業務,鼓勵更多企業選擇使用香港海事法律及仲裁服務,從而鞏固和提升香港作為國際航運中心的地位,助力國家邁向「航運強國」。 大公報記者林靜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