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促進民營經濟 破除市場壁壘
在《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下稱《決定》)中,「構建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列在各項改革之首。《決定》重申堅持和落實「兩個毫不動搖」, 保證各種所有制經濟依法平等使用生產要素、公平參與市場競爭、同等受到法律保護,推進基礎設施競爭性領域向經營主體公平開放;國有企業評價體系也將有大改革,並推進能源、鐵路、電信、水利、公用事業等行業自然壟斷環節獨立運營和競爭性環節市場化改革。
「堅持致力於為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營造良好環境和提供更多機會的方針政策。」 《決定》提出,制定民營經濟促進法。深入破除市場准入壁壘,推進基礎設施競爭性領域向經營主體公平開放,完善民營企業參與國家重大項目建設長效機制。支持有能力的民營企業牽頭承擔國家重大技術攻關任務,向民營企業進一步開放國家重大科研基礎設施。
與中共十八屆三中全會時提出的「更好發揮企業家作用」相比,《決定》首次提到要「弘揚企業家精神」,「加快建設更多世界一流企業」,外界解讀這一表述變化的背後意味着給與企業家更高的社會地位和更多尊重。
國企優化布局 指向三領域
對於國企改革,《決定》提到,推進國有經濟布局優化和結構調整,明確國有資本重點投資領域和方向。這意味着國企不再全面擴張,要回歸和聚焦主業。國有資本將向三個方向集中,其一是向關係國家安全、國民經濟命脈的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集中;其二是向關係國計民生的公共服務、應急能力、公益性領域等集中;其三是向前瞻性戰略性新興產業集中。
未來國企考核也將轉向主業和進行制度改革。《決定》提出,建立國有企業履行戰略使命評價制度,完善國有企業分類考核評價體系,開展國有經濟增加值核算。另外,要推進能源、鐵路、電信、水利、公用事業等行業自然壟斷環節獨立運營和競爭性環節市場化改革。
在構建全國統一大市場及市場經濟制度方面,《決定》強調,完善主要由市場供求關係決定要素價格機制,防止政府對價格形成的不當干預。完善產權制度,依法平等長久保護各種所有制經濟產權,對侵犯各種所有制經濟產權和合法利益的行為實行同責同罪同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