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意見】初犯案尋慰藉 如毒癮難忍手

  警察臨床心理學家馮浩堅分析盜竊行為的成因時表示,盜竊是一個古老的傳統犯罪行為,簡單可分為兩類,其一是明顯為了金錢的專業型盜竊,這類犯案者想方設法破解防盜設施,靠盜取物品再變賣套現維生。另一類則是非專業、即業餘型盜竊,這類犯案者佔盜竊案的大部分,其犯案動機不是為了物品的價值,而是本身出現心靈缺失欲尋求心靈慰藉,往往初次犯案後會得短暫快感,其後重複盜竊行為提升情緒,如同染上毒癮。

  馮浩堅解釋,心靈缺失是指在一個人的生命裏或在犯案期間,突然有一些東西失去了,例如失去工作、家庭、健康,從而形成負面情緒和壓力,偷東西會令他們有心靈上的慰藉。據心理上的觀察,這類人初次犯案多不是有計劃的,雖然偷東西過程經歷高度緊張,但直至通過保安檢查後的釋然,會即時產生興奮和快感,從而填補情緒的低落。

  不過,這個過程好似吸毒一樣,無論犯案者是被捕或脫身,其後又會自責、很害羞,繼而又跌回情緒低谷,當見到貨品時,又會突然有一個想偷的感覺到來,想以此再提升情緒,如此形成惡性循環,周而復始令他們感到痛苦,部分人產生抑鬱或有自殘傾向的機會比較高。馮浩堅呼籲如果有人有這種心理跡象,要及時尋求專業人士的協助,及早放下心靈枷鎖,找出問題根源,因為用偷東西來解決情緒問題絕對不是出路。 ◆香港文匯報記者 廖傑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