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聯倡優化自願性舊樓維修代辦服務

◆民建聯建議由市建局統籌試行代聘顧問服務,加快樓宇復修進度。 香港文匯報 記者 藍松山  攝
◆民建聯建議由市建局統籌試行代聘顧問服務,加快樓宇復修進度。 香港文匯報 記者 藍松山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藍松山)近年舊樓石屎墜下導致途人受傷事件頻生,引起社會廣泛關注。民建聯昨日就「加強政府主導 加快樓宇復修」提出兩項建議,包括由市區重建局統籌試行代聘顧問服務,以從最大程度上排除相關維修工程遭圍標的風險;以及優化自願性樓宇維修代辦服務計劃,由屋宇署承辦商代辦法定通知所需的工程,再由屋宇署向拒絕遵從法定通知的業權人,追討欠款及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中西區區議員劉天正指出,自2012年推出強制性驗樓計劃以來,涉及需強制驗樓的樓宇合共約7,000幢,覆蓋率約為三分之一,但最終只有2,200幢樓宇完成驗樓及維修,即每年平均只有200幢,這僅為政府初期每年目標2,000幢的10%。他提到,現時政府會針對有即時危險的樓宇,進行勘察及大維修,並於工程完成後向業主收取相關費用和附加費,惟只屬於極少數個案。

  特區政府透過2009年和2017年兩次樓宇更新大行動,直接介入無法自行籌組大維修的樓宇,發出維修命令,並在命令無法履行下,直接安排承建商進行維修。中西區區議員張嘉恩指出,現時香港有超過3,000幢三無大廈因未有成立法團難以進行大維修,加上大部分舊樓業主和法團積極性低,甚或法團於業主大會成功通過進行維修,但於籌辦、招標、選標及集資過程仍然是困難重重,導致工程延誤或最終直接放棄工程。

  政府先進場維修 再向業主追數

  中西區區議員楊學明舉例說,一幢位於第二街的唐樓,雖然已成立法團,但地庫佔9份業權、樓上單位則是一份業權。若要在公共地方進行維修,地庫需要集資9份,樓上只需「夾」一份。地庫業主強調比例不合理、不肯集資;樓上業主亦不願意分擔地庫需負責的集資份額,故此無法進行大維修。最後,政府承辦商進場迅速完成維修工程,再向每位業主按業權份數追收有關費用。

  另外一座位於保德街的私人樓宇,12名業主只能找到一半業主,而且都是年長業主,故此,無法成立法團統籌大廈大維修工作。政府進場迅速完成維修工程,解除大廈安全隱患,並向每位業主追收有關維修費用。

  從這些例子可見,屋宇署進場協助有效解決大廈維修問題。立法會議員陳學鋒建議,由市區重建局統籌試行代聘顧問服務。他指出,現時市建局有提供「招標妥」服務,但由於法團和業主未必有專業知識去判斷樓宇的狀況、選取最適當的標書,亦有擔心工程顧問與建築公司私相授受,若由市建局提供代聘顧問的選項,可較大程度上排除工程顧問參與圍標,也有助加快籌辦維修工程進度。

  陳學鋒並建議,屋宇署可引入自願性樓宇維修代辦服務計劃,若大廈樓齡50年或以上、戶數100戶以下,接獲屋宇署強制驗樓驗窗令,並能夠證明該大廈經多番嘗試、仍未能開展樓宇復修工程,假設經超過六成業主人數聯署,可以向屋宇署申請參與計劃,由其承辦商代辦法定通知所需的工程,再由屋宇署向拒絕遵從法定通知的業權人,追討欠款及追究相關的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