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牌規管網約車 擬明年立法


  參考內地新加坡等地經驗 增「白牌車」罰則停牌一年

  為提升的士服務質素,運輸及物流局雙軌齊下引入車隊制度的同時,擬透過發牌規管網約出租車平台,已領牌平台只能提供的士及持牌合規車輛網約服務,並規定司機已領取合適牌照和購買相關保險,令的士和相關車輛優勢互補,目標明年訂定立法建議。針對非法出租或取酬載客的「白牌車」罪行「加辣」,包括在指定情況下,即使未能確認涉事司機身份,法庭亦可視乎具體情況,扣押有關車輛並暫時取消其牌照,並建議清晰列明任何人非法出租或載客取酬罪成,必須停牌最少一年。

  為達至市民放心使用多元化點對點交通服務,運輸及物流局昨向立法會提交文件,建議規管網約車平台,透過法例明確以牌照及若干發牌條件方式規管。調研結果顯示,平台公司需向政府申請相關牌照或許可才可營運,並按審批條件營運業務,及需就業務作盡職審查,包括確保透過平台獲安排提供服務的車輛,以及司機已領取合適牌照和購買相關保險,司機亦要做體檢及考牌。運輸署將於6個月內檢視進展,預計一年內完成,視乎研究結果,再評估可透過平台提供合規服務的車輛類別和數目及牌證要求。

  不過是次初步調研並沒詳細提及有關合規服務車輛等要求,但調研中提及特區政府會參考深圳、新加坡、倫敦、坎培拉、多倫多及日本等地的做法。

  同時為了加強打擊非法載客取酬,即針對「白牌車」司機,文件中提及初步建議修訂相關條例,一旦罪名成立,其領取或持有駕駛執照資格,會被取消不少於一個指明期間,例如12個月;過往由於部分涉事車主或司機拒絕提供司機資料,因未能確認司機的身份而無法提出檢控,故建議修訂條例後,無須確認司機身份,法庭可命令扣押涉事車輛或取消其車輛牌照。

  特區政府發言人表示,扣押車輛及暫時取消相關車輛牌照,會使該車輛暫時不能使用或駕駛,影響車主對車輛的正常使用;如車輛是公司名下的車輛,扣押車輛更可能影響該公司的正常商業運作,故有關罰則對非法出租或取酬載客的活動具相當阻嚇力。

  的士業界贊成 須商業登記

  的士業界贊成發牌規管網約車平台,汽車交通運輸業總工會第一副主席莊永德認為,網約車必須要有商業登記,「登記車主將獲發獨有網約車輛的登記牌照,即行車證,並需要貼於車頭擋風玻璃,車身要標明這車是網約車。」

  網約車平台Uber發言人表示,期望政府在規管網約車平台的同時,制訂可行合理的網約共乘汽車發牌標準;並重申該平台有政策確保行程安全,包括車輛標準及車齡限制,而行程也受保險保障,公司隨時準備與政府和其他持份者合作,共同討論規管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