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視障人士控訴遭快運職員「趕落機」

  圖:兩名視障人士控訴遭香港快運職員要求離開機艙。\大公報記者鍾佩欣攝
  圖:兩名視障人士控訴遭香港快運職員要求離開機艙。\大公報記者鍾佩欣攝

  【大公報訊】記者鍾佩欣報道:兩名視障人士控訴香港快運(HK Express),今年5月準備乘坐航班往日本時,起飛前五分鐘被職員以安全為理由「趕落機」,更被職員拉着手部被迫離開機艙,兩人重申事前已通知航空公司是視障人士,要求展開進行獨立調查,以及公開結果及道歉。

  快運稱基於安全考慮

  香港快運回覆事件,不同意「趕落機」的指控,強調是基於安全考慮而作出決定,但為兩位乘客造成的延誤和不便,表示誠摯的歉意,以及作出補償。

  兩名視障人士徐先生和李先生,今年3月14日透過網上平台,購買5月22日下午三時前往東京的香港快運航空機票,隨後亦告知該航空公司兩人的視力及身體情況,獲航空公司回覆當日可以如常辦理登機手續。

  事發當日,兩人抵達機場,職員表示,已得知兩人是視障人士,取得登機證後,地勤人員更主動提議,帶領二人前住登機閘口。

  登機後,機組人員主動將他們調至航機較前的位置就坐,並詳細解釋逃生程序和注意事項,兩人亦清楚表明可以應付突發情況,他們原以為可以開心出行,突然在起飛前五分鐘,機組人員以「達不到安全標準」為理由,要求兩人離開機艙。

  「在眾目睽睽之下(被要求落機),我覺得有一種冒犯及侮辱的感覺!」右眼仍有一成視力的李先生回憶,當時被至少四位職員監視下離開機艙,眼見周邊乘客更對事件竊竊私語作出不同疑問,視力全失明的徐先生無奈地說:「好尷尬,一些乘客會否以為我們犯罪?」

  後來,香港快運安排同日五時許航班,但二人拒絕安排,徐先生解釋,因擔心屆時再被機組人員以安全標準為理由「再趕落飛機」,最終在民航處協助下,安排到同日晚上的航班。

  兩人回程時,同樣搭乘香港快運的航班,但無被拒絕登機,不過他們均表示,受事件影響已對香港快運完全失去信心。

  李先生表示,五年前曾經獨自一人,乘坐另一間航空公司航班前往日本,服務態度良好,過程暢順,落巴士時更有職員接應,協助登機。他坦言,對比兩間公司向殘疾人士時提供服務,形成強烈對比,認為香港快運有必要及時檢討工作,避免同類事件再發生。

  要求調查道歉賠償

  協助處理事件的香港失明人協進會會長黃俊恒表示,事發當日至七月初,香港快運曾經五度就事件向兩人解釋,但他質疑「前言不對後語」,更批評航空公司曾以「找不到當天哪一位職員要求兩人落機」為由推卸責任,形容「令人氣憤,不能接受」。翻查紀錄,協進會去年曾經接獲其他視障人士的投訴,指出香港快運非首次不友善對待視障人士,要求展開獨立調查、公開道歉、找出責任誰屬,以及合理賠償。

  香港快運航空回覆《大公報》查詢時解釋,由於地勤及機組人員作出不同的判斷,為確保所有乘客安全,需由管理人員進一步評估,以確認兩名乘客可在沒有同行者的情況下安全乘搭航機。

  香港快運商務總監王基傑補充,並不同意「趕落機」的指控,在安全考慮下由當值人員陪同兩名乘客離開機艙,並為引致兩位乘客造成的延誤和不便,表示誠摯的歉意,以及會作出相應補償。公司亦會就是次事件作出檢討並改進工作流程,避免同類事件再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