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庫局:盡快落實券商參與理財通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莊程敏)「跨境理財通」自2021年9月啟動至今持續穩步發展,今年推出的「理財通」2.0版,擴大參與機構範圍,新增符合要求的證券公司作為參與主體。特區政府財庫局局長許正宇昨日指出,香港證監會與中國證監會目前正爭取盡快讓兩地合資格且有意參與的證券公司開展「跨境理財通」業務。
他提及券商參與跨境理財通的資格,持牌法團應已獲發牌進行第1類受規管活動、擁有不少於1億港元的繳足股本和股東資金、在分銷基金及債券方面具有至少3年經驗、在過去3年內任何12個月期間的交易額不少於5億港元,及設有完善的監控系統。另外,與適用於銀行的現行安排類似,相關持牌法團在提供「跨境理財通」服務時,應與一間或多間合資格內地券商建立合作安排。
續探索進一步優化措施
許正宇亦指,理財通作為大灣區金融合作創新措施,涉及三個不同的監管體系,採取先行先試、循序漸進的方式進行試點。當局會繼續與業界和內地監管機構緊密交流,並持續關注市場發展和檢視「理財通2.0」的實施情況,共同推動「跨境理財通」業務的平穩順暢運行,同時持續探索進一步優化措施。
「理財通2.0」已於今年2月26日正式啟動,優化措施包括把個人投資額度由人民幣100萬元提高至人民幣300萬元;降低南向通的參與門檻,支持更多大灣區居民參與試點;擴大參與機構範圍,新增符合要求的證券公司作為參與主體;擴大合格投資產品範圍;以及進一步優化宣傳銷售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