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審批簽發時限20個工作天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趙一存 北京報道)香港文匯報記者從中國國家出入境管理局了解到,為非中國籍港澳永久性居民簽發的來往內地通行證,受理和審批簽發時限為20個工作天,持證人在口岸履行指紋採集等手續後,就可以經快捷通道通關。若在內地停留期間遇到證件到期、損毀或遺失情況,可由本人向內地設區的市級以上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申請換發、補發,也可以辦理出境證件出境後,向香港中旅集團、澳門中國旅行社申請換發和補發。

  一人一號 終身不變

  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非中國籍)為電子卡式證件,證件號碼共9位,「一人一號、終身不變」,其中HA字頭簽發給香港永久性居民中的非中國籍人員,MA字頭則簽發給澳門永久性居民中的非中國籍人員。

  證件正面登記項目包括有持證人的照片、姓名、出生日期、性別、國籍、證件有效期限、簽發機關、證件號碼、換證次數。至於背面登記項目,則包括持證人香港或者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號碼以及中文姓名、入境停留期限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