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龍案」被告賴振邦 手機紀錄談製炸彈遙控

  【大公報訊】記者龔學鳴報道:黑暴極端組織「屠龍小隊」涉嫌串謀計劃在2019年12月8日遊行中設置炸彈並槍殺警員,案件昨日在高等法院進行第41日審訊。控方傳召負責檢視被告賴振邦電話內容的偵緝警員梁樂文作供。他指,賴振邦被捕後,其手機曾作法證檢驗,內容提及如何製作炸彈遙控裝置。

  法證化驗師吳嘉豪以專家證人身份作供,確認他於2020年2月27日完成檢驗在「屠龍小隊」荃灣貨倉檢獲的11支伸縮棍。吳指出,該些伸縮棍均是以同一方式展開,即不需要按任何按鍵,只需要用力「揈出嚟」,伸縮棍展開後共三節,總長度約為63厘米。

  曾搜索山埃黑火藥等字眼

  梁樂文表示,警方拘捕被告賴振邦和李家田後,將現場檢獲的手機交由他調查,他將電話送往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使用Cellebrite程式作法證檢驗,完成破解後梁揀選當中與案件有關的資料和證據,再由網罪科進行擷取並製成光碟。梁在光碟中瀏覽和進行調查。

  梁樂文又指,他發現該手機登入了名為「接完紙鶴未」的Telegram賬戶,曾與另一用戶「Google Drive Google Inc.」談及如何製作炸彈遙控裝置等。梁其後調查發現「Google drive Google Inc.」屬本案另一被告蔡凱明。控方案情指,「接完紙鶴未」為賴振邦的TG用戶名稱。

  據獲復原手機的搜尋紀錄,發現手機使用者曾搜索「山埃」、「黑火藥」、「炸彈發展史」等字眼。控方亦逐張展示電話中相片,可見賴振邦生活照,其中一張有另一名男子,作供警長梁樂文指,是本案同謀者張堅順,曾被警方拘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