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近年積極出招打造國際財富管理中心
推動家族辦公室業務
◆政府去年發表政策宣言,闡明政府的政策立場和措施,在香港構建全球家族辦公室和資產擁有人的蓬勃生態圈
◆為單一家族辦公室在香港管理的家族投資控權工具提供利得稅豁免
◆精簡高端專業投資者交易時所採取的合適性評估程序
◆成立香港財富傳承學院
◆推出「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
多元化的基金結構
◆在2018年引入開放式基金型公司(OFC)制度,並自2020年8月實施有限合夥基金(LPF)制度,令香港成為更具吸引力的基金註冊及成立地
◆於2021年11月引入外地基金遷冊來港機制,便利以OFC或LPF設立的非香港基金來港
◆政府為在香港設立或遷冊來港的OFC提供資助
更有利的稅務環境
◆以公開形式發售和符合條件的以私人形式發售的在岸和離岸基金在香港享有利得稅豁免
◆由2020/21課稅年度起,在本港營運的私募基金所分發的附帶權益亦可獲稅務寬免
◆本港將進一步優化有關基金、單一家族辦公室和附帶權益的優惠稅制,以吸引更多有潛力基金和家辦落戶
擴闊基金銷售網絡
◆香港已先後與內地、瑞士、法國、英國、盧森堡、荷蘭和泰國訂立基金互認安排
◆內地於2024年4月宣布將優化基金互認安排
推動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市場
◆政府藉放寬房託基金的投資限制、擴闊投資者基礎、改善規管架構並提供資助,以推動房託基金市場的發展
◆政府將豁免房託基金單位轉讓的印花稅,同時內地於2024年4月宣布將房託基金納入「滬深港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