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暴找數】屠龍案證物員:床邊檢兩件黑色避彈衣

◆警方檢獲的大批證物中包括兩件避彈衣,其中一件添加發泡膠。 資料圖片
◆警方檢獲的大批證物中包括兩件避彈衣,其中一件添加發泡膠。 資料圖片

  黑暴極端組織「屠龍小隊」與其他激進團夥策劃於2019年12月8日藉「民陣」遊行,在灣仔製造連環爆炸及槍擊警員案,控方昨日傳召拘捕被告張銘裕及在現場蒐證的警員作供。警員作供表示,在到達灣仔涉案單位前接受訓示時,得悉嫌疑人或涉及槍械炸藥,但不知道嫌疑人與「屠龍小隊」有關。任證物員的警員則作供表示,他當時在單位睡房床邊檢取兩件黑色避彈衣,其中一件更有發泡膠等填充物,是他首次見防彈衣被額外置入其他物料。

  作供警員劉俊髜,當年駐守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2019年12月8日,他接到指示到灣仔展鴻大廈拘捕被告張銘裕。警員到場後把身處同一間睡房的張銘裕和被告嚴文謙分開,劉確認張銘裕身份後將其拘捕,張銘裕在警誡下稱「咩都唔知」。劉在他身上和背包搜出兩部電話、衣物等。

  劉俊髜在辯方盤問下作供表示,當日先在展鴻大廈樓下等候,到達單位時大門已打開,進入一間睡房後見張銘裕蹲在床邊。辯方問,劉俊髜撰寫的記錄中提到在張銘裕身上搜到的其中一部電話鏡頭有損毀、沒有電話卡,劉確認。

  當日在現場任證物員的警員黃沛堯作供表示,當日上午5時57分,他聯同「爆破隊」同事入屋後,在睡房床邊櫃面檢取兩件黑色避彈衣。

  發現避彈衣有「加料」

  控方在庭上展示防彈衣證物,黃沛堯拆出一件避彈衣夾層內的硬板,認為是搪瓷物料。另一件避彈衣夾層內則有一塊發泡膠,黃相信多一層物料可提高防護力。

  警員李維峻作供表示,他於2020年1月17日在長沙灣「3C工作室」拘捕被告賴振邦。當時,賴振邦坐在椅上,面向工作枱。在確認賴振邦身份後,李維峻以串謀意圖嚴重傷害他人身體罪拘捕賴。

  在押解賴邦振在路邊等候警車時,賴重複高叫自己姓名和身份證號碼,要求途人幫忙拍片及找律師。李維峻說,他在修例風波期間拘捕其他人時都有類似經驗,但賴振邦表現得更為激動。 ◆香港文匯報記者 葛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