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養父母灣區安老應獲免稅額

  黃國 工聯會理事長、立法會議員

  又到報稅時節,交稅是公民應有之義,但「綠色炸彈」難免重創荷包,打工仔女當然希望有多點免稅額,「供養父母」正是其中一項納稅人最普遍申報的項目。

  隨着大灣區交通基建不斷完善,「一小時生活圈」基本形成,回鄉安老按理亦將增多。政府正持續增加大灣區內地資助安老院舍,並放寬更多醫療機構可使用醫療券。然而,不少長者雖然有意回鄉安老,住大些、生活好些,但都有同一個顧慮,就是長居內地將令子女失去免稅額。

  現時,供養每名60歲或以上父母 / 祖父母 / 外祖父母的免稅額為5萬元,但要過兩關,首先是受養人年度內通常在香港居住。符合此一條件後,受養人還必須與供養人同住而無付出十足費用,或供養人年度內給予不少於1.2萬元的金錢作生活費。

  政策應主動對接民生所需,尤其在大灣區融合發展、鼓勵資源互補的前提下,一些規定有必要改變。筆者認為,只要到大灣區內地安老的父母是香港居民,納稅人又符合給予金錢供養的規定,應享同等的供養父母免稅額。正如「廣東計劃」和「福建計劃」,為應對實際需求而放寬在內地的香港居民領取,有其充分的合理性,更是「一國兩制」優勢的上佳體現,不應拘泥於舊規定而忽略應對新變化。

  另一個爭取設立的是「雙職媽媽」額外免稅額。今年首季,香港本地男性勞動人口參與率為62.7%,女性只有47.7%,男女差距在35歲至54歲最為明顯,相差超過兩成。「難以同時兼顧家庭、事業」是女性離開職場的主要原因。為提振整體勞動力,除了推動「媽媽崗」彈性工作安排,讓婦女享有更多免稅優惠,令其淨收入上升,亦是讓她們重返職場的重要誘因。

  上述兩個稅務建議,難免令庫房收入減少,但只要變得其所,將帶來更大價值。正如提振勞動力,對經濟發展必然有正面效益,而排除跨境安老的障礙,亦可讓政府更集中資源和精力改善其他民生問題,不應只見樹木,不見森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