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命工業意外 修例後仍僅罰5萬

  特區政府於去年修例,調高職安健罪行的最高罰款至1,000萬元。據立法會《數據透視》顯示,去年建造業傷亡個案錄4,377宗,是最少18年以來的新高。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昨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回覆議員質詢時透露,截至上月31日,勞工處就8宗致命工業意外引用新例,提出共111項檢控,其中一宗已完成聆訊,兩名非建造業工業經營東主分別被罰款5萬元。孫玉菡表示,局方與律政司商討後,認為法庭就該宗個案的判決並無原則上犯錯、判罰金額無明顯不足,並無有力理據提出上訴,故最終無提出覆核或上訴申請。

  多名立法會議員批評判罰欠阻嚇力,身為工聯會理事長的立法會議員黃國昨日接受本報訪問時,建議公務工程招標實施扣分制,將出現嚴重工業意外的承建商,因應具體情況扣分,降低下次中標機會。

  身為工聯會會長的立法會議員吳秋北在立法會上批評,修例後的效用非常不理想,他促請政府就近日發生的工業意外進行研究,以防止再有相關意外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