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盜竊棄保潛逃 蔡天鳳前夫囚3年半

  28歲名媛蔡天鳳去年被殺害肢解,其前夫鄺港智(圓圖)被揭早年涉盜竊總值逾630萬元金器並棄保潛逃7年半。鄺港智昨在區域法院承認6項盜竊罪,及一項無合理因由而沒有按照法庭的指定歸押罪。辯方求情稱鄺港智當年因母親生意失敗破產和父親退休,要供養留學美國的兄長,生活壓力下才以不法手段賺快錢。惟暫委法官張志偉指,被告處心積慮及有計劃地犯案,但考慮其認罪及全數歸還款項,7罪共判囚3年半。

  現年29歲的被告承認案情指,他自2013年5月起透過網站、社媒流動應用程式等,用不同化名認識案中7名事主,游說投資買賣黃金生意,稱可用較高價轉售獲利。事主答應投資後,被帶到多間珠寶行購買金飾聲稱用作投資,部分事主更靠借貸及簽賬購入金飾,被告最終取走金飾後失聯。本案因事隔多年,一名被騙5.4萬元金器的事主不再作證,控方遂撤銷該罪,只控告餘下6項盜竊罪,涉款共629.08萬元。

  被告於2015年2月6日因涉盜竊罪被捕,案件原定同年11月19日開審,但他在8月17日起棄保潛逃,被法庭發出拘捕令。被告其後於2023年2月在新界一個碼頭被捕,當時攜有約68.8萬元、5張信用卡、5隻名貴手錶連證明書、一條勞斯萊斯車匙、兩條凌志車匙、5張SIM卡以及其兄長鄺港傑的護照和中國駕駛執照等。

  法官引述辯方求情稱,被告潛逃期間在內地從事地產代理及經營食肆,想將賺得報酬賠償事主,至2019年委託律師歸還全數款項。法官指被告非主動自首認罪,但歸還款項給予40%減刑,6項盜竊罪各判監4個半月至21個月,部分刑期分期執行,共判3年。至於棄保潛逃罪,法官給予認罪減刑後判囚半年,分期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