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營露營場地僅一成持牌

◆私營露營場地近年如雨後春筍般湧現,配備齊全供入住者享用。 資料圖片
◆私營露營場地近年如雨後春筍般湧現,配備齊全供入住者享用。 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王僖)不少市民及遊客享受在香港露營的樂趣,私營露營場地近年如雨後春筍般湧現。這類場地除了提供自助露營、露營車或宿舍等,部分更設豪華露營服務,配備齊全供入住者享用。然而,香港消費者委員會搜集其中22個聲稱以不同方式提供露營服務的場地,發現僅約一成持有賓館等牌照,大部分營地沒有24小時當值的保安員、未有為顧客購買第三者意外保險,倘遇事難獲支援。消委會建議特區政府視乎戶外露營場地的營運狀況,考慮是否需要就私營露營場地發牌,加強對消費者的保障。

  消委會今年3月至5月於網上搜集26個分布於不同地區、聲稱以不同方式提供露營服務的場地名稱及地址,剔除當中4個聲稱已結業的場地,共檢視22個場地的相關土地用途及牌照事宜。

  規劃署資料顯示,當中6個位於康樂地帶、1個的用途在法定圖則生效前已存在而無須申請規劃許可,以及1個獲有效的規劃許可,用作臨時度假營及附帶相關工程。該署其後表示,再多4個場地不屬於城市規劃條例下的違例發展,以及在視察中發現有1個場地已空置。如有足夠證據證明餘下9個場地屬違例發展,會採取執管行動。

  民政事務總署轄下的牌照事務處指出,22個場地之中只有2個持有賓館(度假營)牌照,1個領有會社合格證明書。

  7個豪華營只有3個投保

  在露營場地內有各式各樣的活動,包括煮食或燒烤,有機會出現跌傷或燙傷等意外。根據申請酒店及賓館牌照的一般指引,持牌處所必須購買第三者責任保險,每宗事故的保額須不少於1,000萬元,且不設彌償事故宗數上限。

  消委會調查的7個提供豪華露營服務的場地中,只有3個明確表示有購買第三者責任保險,其中2個場地透露保額分別為1,000萬元及5,000萬元(後者持有賓館牌照),另1個則未有透露保障金額。

  普遍不設24小時當值

  此外,只有2個場地有職員24小時在場內駐守,另外3個場地則只在特定時間有職員當值,其餘時間只能致電或以即時通訊軟件尋求協助,入住者若遇上緊急情況,未必能第一時間獲得支援。

  消委會留意到,面積最大約380方呎的一款帳營,星期六或公眾假期及前夕入住,每晚收費2,700元,較其他日子超出五成,全部場地需要預繳全額營費,部分場地要求入住者另繳按金。除非遇上惡劣天氣或突發情況,大部分場地均不容許取消預約,亦不會安排退款。

  消委會促請相關場地經營者審視土地法規等問題,主動加強對入場人士的保障,包括購買第三者責任保險,以及申領相關牌照或許可證明。政府亦可考慮是否要為此類場地發牌,加強對消費者的保障,亦可為訪港旅客提供另類旅遊體驗,促進本港深度遊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