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方對歐盟進口豬肉及豬副產品進行反傾銷調查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朱燁 北京報道)17日,中國商務部決定自2024年6月17日起對原產於歐盟的進口相關豬肉及豬副產品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商務部貿易救濟調查局負責人當日回應指出,此次調查是應國內產業申請發起的。調查機關收到申請後,根據中國有關法律法規並遵循世貿組織規則對申請書進行了審查,認為申請符合反傾銷調查立案條件,決定發起調查。調查機關將依法開展調查,充分保障各利害關係方權利,並根據調查結果客觀公正作出裁決。

  調查包括鮮冷凍乾熏鹽醃豬肉

  本次調查自2024年6月17日起開始,通常應在2025年6月17日前結束調查,特殊情況下可延長六個月。調查範圍為原產於歐盟的進口相關豬肉及豬副產品,包括鮮、冷、凍豬肉;鮮、冷、凍豬的食用雜碎;鮮、冷、凍、乾、熏、鹽醃或鹽漬的,未煉製或用其他方法提取的不帶瘦肉的肥豬肉、豬脂肪;鮮、冷、凍、乾、熏、鹽醃或鹽漬的,整個或切塊的豬的腸、膀胱及胃。

  商務部發布關於對原產於歐盟的進口相關豬肉及豬副產品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的公告。公告顯示,商務部於2024年6月6日收到中國畜牧業協會(以下稱申請人)代表國內豬肉及豬副產品產業正式提交的反傾銷調查申請,申請人請求對原產於歐盟的進口相關豬肉及豬副產品進行反傾銷調查。商務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有關規定,對申請人的資格、申請調查產品的有關情況、中國同類產品的有關情況、申請調查產品對國內產業的影響、申請調查國家(地區)的有關情況等進行了審查。

  自公告發布之日起,商務部對原產於歐盟的進口相關豬肉及豬副產品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本次調查確定的傾銷調查期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產業損害調查期為2020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專家:公平競爭 符WTO原則

  商務部研究院學位委員會委員白明對香港文匯報表示,本次商務部對原產於歐盟的進口相關豬肉及豬副產品展開反傾銷立案調查,起因是收到了國內豬肉及豬副產品產業正式提交的反傾銷調查申請,這說明歐盟的確存在以低於成本的價格向中國傾銷豬肉,讓中國豬肉商倍感壓力的行為,中國商務部對此進行調查是維護公平競爭的手段,亦符合WTO原則。

  白明認為,一旦反傾銷結果坐實,歐盟將面臨反傾銷稅,這對歐盟的豬肉商而言,必將造成很大的衝擊。「歐洲本土市場的需求彈性較小,因此歐盟不少國家的養豬業都是為了出口而生,去年豬肉出口量已然出現下滑,若再失去人口基數龐大的中國市場,將給歐盟豬肉商帶來不可估算的損失。」

  談及此舉是否對歐盟近日對華電動汽車加徵關稅決定的反制措施,白明表示,即便沒有歐盟對華加徵關稅的措施,事實上,歐盟豬肉出口中國也構成了傾銷,並非中國虛構「罪名」、刻意反制。不過他也坦言,此事本有斡旋機會,但是歐盟對中國一意孤行,我們也只能公事公辦。「歐盟對中國的制裁壓縮了磋商空間,現在中國嚴格辦事,合規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