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私營露營場僅一成持牌

  不少市民及遊客享受在香港露營的樂趣,私營露營場地近年如雨後春筍般湧現。這類場地除了提供自助露營、露營車或宿舍等,部分更設有豪華露營服務,配備齊全供入住者享用。然而,消費者委員會搜集其中22個聲稱以不同方式提供露營服務的場地,發現僅約一成持有賓館等牌照,大部分營地沒有24小時當值的保安員、未有為顧客購買第三者意外保險,倘遇事難獲支援。消委會建議特區政府視乎戶外露營場地的營運狀況,考慮是否需要就私營露營場地發牌,加強保障消費者。

  消委會今年3月至5月於網上搜集26個提供露營服務的場地名稱及地址,剔除當中4個聲稱已結業的場地,共檢視22個場地的相關土地用途及牌照事宜。民政事務總署轄下的牌照事務處指出,22個場地之中只有2個持有賓館(度假營)牌照,1個領有會社合格證明書。

  此外,只有2個場地有職員24小時在場內駐守,另外3個場地則只在特定時間有職員當值,其餘時間只能致電或以即時通訊軟件求助,入住者若遇緊急情況,未必能第一時間獲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