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身戶輪公屋 等17年未上樓
由150分增至要445分 5度搬屋愈住愈細
特區政府「解決劏房問題」工作組正在制訂不達標劏房準則及取締優次提出具體詳情,明愛社區發展服務去年12月至今年4月訪問231個基層劏房戶及板間房住戶,了解他們對長遠解決劏房問題的意見,調查顯示70%受訪者贊成政府立法規管劣質劏房及設立劏房發牌登記制度,惟同時有逾60%人擔心政府取締劣質劏房後,難以在市區找到可負擔租金的單位。此外,輪候公屋仍然是「老大難」問題,有單身劏房戶更苦等17年還未獲編排上樓,機構促請特區政府提供支援,例如在過渡性房屋及簡約公屋多設一人單位。
住劏房的52歲女士阿來稱,2006年已開始申請公屋,當年只需要150分就可以上樓,惟至今苦等17年仍未獲編排公屋,獲審查的分數則一直增加至現時要445分。她坦言就算知道自己的分數也沒有意思,認為獲審查的分數「龍門任佢搬,分數隨時加」。她抱怨指,過去因為加租、室內失修及不獲業主續租已經搬了5次屋,「但租金就愈搬愈貴,又愈搬愈細」,她現時居住的地方僅70平方呎,只能擺放一張床和一個小櫃。曾有房署職員叫她結婚就可以加快上樓,令她頓時精神崩潰,批評政府的政策歧視單身人士。
兩成單位有鼠患木蝨
按照目前房署輪候公屋的「配額及計分制」,單身人士由18歲開始0分起步申請,每大一歲加9分,而年屆45歲時則可獲一次性額外分數60分。截至今年3月底,非長者一人申請維持約92,300宗。
是次調查的受訪對象來自曾接受明愛社區發展服務的港島東區、深水埗、葵涌及荃灣劏房或板間房住戶。調查顯示,接近20%受訪者需與其他住戶共用廚廁,其劏房租金中位數為2,650元。受訪者租住的單位中,70%以磚做間隔,另有22%以木板作分隔。整體而言,60%受訪者租住單位面積少於100平方呎以下。近70%受訪者表示,單位沒有足夠的伸展空間、近30%指室內沒有自然光,另分別約25%及14%受訪者的單位內,沒有通風設施及可打開的窗戶。
環境安全及衞生方面,逾20%受訪者指有天花石屎剝落及牆身滲漏嚴重等情況,近20%屋內有嚴重鼠患、木蝨及蟑螂問題。約15%受訪者認為所住單位是劣質劏房,當中以需要共用廚廁的劏房戶佔大多數。獨居於長沙灣板間房的75歲住戶阿簡表示,4年前退休後才開始輪候公屋,目前依賴綜援及租金補貼,租住一間板間房,惟一直受木蝨困擾,形容生活已經「與蝨共生」。
明愛發言人黃芷翹表示,單身劏房戶基於經濟能力,只能選擇租金較平及細小的劏房單位,最大機會落入劣質劏房的標準,建議特區政府在訂立劏房標準最低面積時,需考慮是否有足夠空間可設獨立廁所、煮食空間及放置生活基本設備。她續說,現時申請公屋政策對非長者單身人士採用計分制度,輪候10年亦未必編配到單位,建議特區政府應同時改善單身人士公屋輪候制度,並為單身劏房住戶提供支援,例如過渡性房屋及簡約公屋多設一人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