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暴找數】警長:「屠龍」隊長被捕時激烈掙扎 需4警合力制服

◆「屠龍小隊」成員被捕後,被黑布蒙頭押返警署扣查。 資料圖片
◆「屠龍小隊」成員被捕後,被黑布蒙頭押返警署扣查。 資料圖片

  黑暴極端組織「屠龍小隊」與其他激進團夥策劃於2019年12月8日藉「民陣」遊行,在灣仔製造連環爆炸及槍擊警員案,控方應辯方要求,昨日傳召負責調查本案的偵緝警署警長作供。警署警長作供表示,認罪的「屠龍小隊」隊長黃振強在被捕時衝出屋外激烈掙扎,需要4名警員合力才將他制服。在收押所期間,黃振強和彭軍壕主動提出要與警方會面,並表示想認罪及擔任證人的意向。

  偵緝警署警長馮保羅(音譯),2019年12月隸屬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在回應辯方問到在拘捕黃振強的過程及是否需要使用武力時憶述,當時警員入屋並表明身份後,黃衝出及撲向警員,警員遂以環抱方式捉住黃。其間,黃大力掙扎,情況混亂,包括馮在內共4名警員分別按壓黃的頭部和腳,約兩分鐘後黃振強才冷靜下來。馮不同意辯方稱事件造成黃振強受傷,亦否認威逼黃招認。

  應彭軍壕要求會面 彭想做污點證人

  辯方關注馮保羅第一次在收押所會見彭軍壕達3小時,馮指是應彭要求會面。會面期間,彭稱想做證人、有意認罪。自己雖沒有權限決定,但根據過往經驗,在聽到被告想擔任證人,他會作出評估,遂觀察彭是否真誠想悔改,還是欲減輕、推卸罪責,其後向上司匯報。他理解彭作為污點證人的心理壓力很大,故他在其後會面中,大部分時間都是在聽彭講話,「畀佢情緒上嘅安撫。」

  被問及與黃振強在2023年5月19日的會面,馮保羅說,黃當時表示想認罪及做證人,自己評估過情況與會見彭軍壕類似。黃及後再主動提出會面,馮明白污點證人的心理狀態,雖然他並非心理專家,當「察覺到佢(黃)想搵我哋入去傾偈」,又補充兩次會面都有提醒黃振強要自行通知律師處理認罪。 ◆香港文匯報記者 葛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