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倡推誘因促境外科企扎根香港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莊程敏)立法會昨舉行行政長官互動交流答問會。會後議員洪雯表示,許多國際金融業務都以香港為平台,但實際上對本地經濟並沒有太大的貢獻和關聯,資本並沒有真正在香港扎根,建議特區政府考慮將香港投資管理公司作為工具,服務本地科技企業發展;同時進一步放寬上市規則的18A和18C章的門檻,要求有關上市企業在香港進行研發或拓展新業務,從而促使這些外來企業能夠在香港扎根,讓資本市場更好地服務於本地產業發展。

  推動上市企業能貢獻港經濟

  洪雯認為,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始終存在「離地」的問題。她提到,以2018年政府修訂《上市規則》引入18A章為例,幫助未有盈利的生物科技公司在香港上市,推動香港成為全球第二大生物科技的融資中心。她研究過,這一政策推出以後吸引到接近60家企業來港上市,惟其中只有2家企業與香港本地有實質聯繫,本地生物科技產業與企業並未從中真正受益。

  洪雯強調,這些建議並非是設置強制性的條件限制,而是由政府提供適當的誘因措施,引導企業主動落地香港,從而讓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能夠與本地經濟發展實現更好的融合,推動香港新質生產力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