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獨立行之有效 岑耀信說辭站不住腳

  姚志勝 全國政協常委 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香港總會會長

  法治是香港社會核心價值,司法獨立原則受基本法全面肯定和保障,香港法官審案不受干預,按照香港國安法依法進行涉及國家安全案件的裁決,充分體現司法獨立良好運作。香港國安法充分保障香港人權自由,讓修例風波期間的極權社會現象一去不復返。已辭任的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岑耀信對香港法治和司法獨立的說辭不符事實,並不公允。香港社會各界堅定支持香港法官和司法人員堅守崗位,繼續守護香港法治。

  上周宣布辭任的岑耀信日前在《金融時報》撰文,就香港的法治和獨立的司法權發表個人意見。行政長官李家超昨日出席行政會議前向記者表示,法官的專業在於他們的法律知識和經驗,不在政治方面,指法官可以喜歡、不喜歡個別政治制度,以至某一條法例,但法官專業是要按法律原則和證據。特區政府發言人表示,極不同意岑耀信個人意見,強調最重要的是特區法院在審理國家安全案件或任何性質的案件時,絕對沒有受到中央或特區政府的任何政治壓力,香港法治亦無任何倒退。

  多方面體現香港司法獨立

  香港國安法實施以來,香港法治堅如磐石,司法獨立良好運作,香港法院仍然堅守法治原則獨立審案。司法獨立是指法官在審理具體案件時不受任何干涉,香港多方面的法治情況即可體現這種法治精神:一、基本法第二條訂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授權香港特區依照基本法的規定實行高度自治,享有行政管理權、立法權、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香港司法獨立受基本法全面和肯定的保障;二、全國人大常委會依法釐清有關法律規定的含義和適用法律的依據,絕不存在損害香港法院受基本法保障的獨立審判權和終審權的問題,有關的具體案件和爭議,交由香港特區自行解決;三、香港國安法與香港現有法律制度和司法體系是相容的,不會影響特區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四、近期多份就涉及國家安全案件的法官判詞,均就判決詳細說明法院對法律和證據的分析,以及基於什麼原因達至其結論,明確顯示法官是嚴格依照法律和證據獨立進行審判,不受任何干涉。

  任何合理、客觀和公正的人,只要正確理解香港的司法獨立運作情況,都不會認為香港法治受到嚴重損害,司法獨立受到干預。岑耀信指「香港司法部門出現日益萎靡不振徵兆」,認為香港國安法限制法官行動自由、人大釋法可推翻「不喜歡」的判決,明顯與香港法治情況不相符。正如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就岑耀信意見所作聲明提到,「所有級別的法官均應恪守司法誓言,公正及獨立地按照法律和證據對案件作出裁決,事實上他們也的確如此。任何指稱法官的裁決受到或可能受到政治或其他外來考慮影響的說法都屬嚴重指控,必須理據具體且充分,絕不應輕率作出。」

  黑暴才是打壓自由

  必須指出的是,修例風波期間,大規模暴動和暴力事件層出不窮,商舖和公共設施被破壞焚燒,市民活於恐怖活動威脅中,表達與黑衣暴徒不同的意見會遭受恐嚇、「起底」和毆打,這才是打壓自由的惡劣現象。相反,香港國安法實施以來,不僅讓香港恢復穩定,恢復法治和良好營商環境,鞏固提升香港金融、貿易和航運中心地位,而且依法保障香港居民根據基本法和《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的國際公約》適用於香港的有關規定享有的權利和自由,過去的亂象一去不復返,香港仍是開放和充滿活力的國際城市。事實上,目前所有涉及國家安全的執法行動、檢控決定和案件審判,均按法律和證據作出,只會針對危害國安的行為或活動,不會損害市民正常生活。岑耀信指香港「正慢慢變得極權」,對外國勢力策動港版「顏色革命」嚴重侵害香港人權自由視而不見,對美英等西方國家向香港法官制裁施壓、明顯干預司法獨立的行徑輕輕帶過,顯然不符事實。

  香港近年面對不少挑戰,司法機構的所有法官和司法人員緊守司法誓言,嚴格根據法律原則,以無懼無偏精神,維持司法公義。近日同樣辭任終院非常任法官的郝廉思表示,「對法院及其成員的獨立性充滿信心」,另一位辭任的終院法官麥嘉琳重申「對法院的成員、其獨立性和維護法治的決心抱有信心」,這些對香港法治的客觀評價,香港社會同感共鳴。廣大市民定當支持法官繼續無畏無懼審判案件,共同守護香港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