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追蹤/「覆核狂」郭卓堅涉呃公屋綜援被捕

  左圖:「長洲覆核狂」郭卓堅昨日上午在長洲居所被警方拘捕,當時行動自如。右圖:郭卓堅回應大公報記者表示,油麗邨公屋單位出入要上落斜坡,不方便使用輪椅,在獲編配兩個月後已交還,惟記者發現與房屋署紀錄不符,有說謊之嫌。
  左圖:「長洲覆核狂」郭卓堅昨日上午在長洲居所被警方拘捕,當時行動自如。右圖:郭卓堅回應大公報記者表示,油麗邨公屋單位出入要上落斜坡,不方便使用輪椅,在獲編配兩個月後已交還,惟記者發現與房屋署紀錄不符,有說謊之嫌。


  有「長洲覆核狂」之稱的郭卓堅,在昨日上午因涉嫌欺詐於長洲居所被警方拘捕,涉及騙取公屋、綜援、法援等福利有關。警方同時把檢獲的電話、銀行簿、租約及相關文件等證物帶返警署作進一步調查。至下午3時,85歲的郭卓堅獲准保釋,郭卓堅在本月下旬需要返回長洲警署報到。\大公報記者 盛德文、葉浩源(文)葉浩源、許倬傑(圖、視頻)

  警方昨日表示,東九龍總區刑事部經深入調查後,在長洲以欺詐罪拘捕一名85歲姓郭的本地男子,他涉嫌於2013至2022年期間透過作出虛假陳述及提供虛假資料,隱瞞個人入息及資產,藉此騙取政府資助和社會福利,包括公共房屋、長者生活津貼、綜合社會保障援助及法律援助。被捕人已獲准保釋候查。

  警方重申,任何人以欺騙手段,藉此獲取利益,或導致他人包括政府部門蒙受不利,有機會干犯香港法例第210章《盜竊罪條例》第16A條「欺詐罪」,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14年監禁,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近年來多次被《大公報》踢爆「知法犯法」的郭卓堅,不但在長洲的居所長期霸地僭建,更涉嫌隱瞞個人入息及資產,申請及霸佔油塘的公屋,其奸詐貪婪原形畢露,不但是浪費公帑、濫用司法覆核及法律援助的「覆核狂」,是名副其實的「大話精」。

  據悉,居住長洲東堤小築第4座F室的郭卓堅,居於上址超過14年。單位由其前妻梁翠華持有,惟物業前面及側面均有僭建物,並在2017年被屋宇署檢控。郭卓堅曾多次聲稱,自己與梁翠華只是業主與租客的關係。記者昨日所見,郭住所的僭建物仍未有拆除。

  長洲街坊:神憎鬼厭麻煩友

  有街坊表示,昨早目睹警員上門拘捕郭卓堅,估計是將他帶返長洲警署調查,街坊對郭的被捕並不感到意外,形容他處事霸道,態度惡劣,在長洲是神憎鬼厭的麻煩友。也有街坊指郭自稱是東堤小築業主立案法團主席,卻霸地僭建,「根本就沒有人想選佢」,是他自把自為地向住戶徵收管理費,有居民知他是麻煩友,擔心惹事而選擇屈服。

  租住郭卓堅居所地下分租單位的泉叔對大公報記者表示,搬入單位一年多,月租2500元。郭與街坊相處好差,是出了名的搞事王,好霸道,大家都怕了他,無人理他。「他有點小事就成日罵人,連我開冷氣都被他罵。政府之前拆過他的僭建,誰知他好快又重新僭建,還要再起多點,是有理無理都霸咗先。」

  泉叔指着郭的居所說:成幢樓都是他的,真是不明白有樓住,又有租收,還要僭建同呃政府的錢。另一名女街坊指郭為人好古怪,好少同人說話,街坊都不喜歡他。

  有大律師指,欺詐罪定義廣闊,不論有否成功騙取都可以成罪。大律師陸偉雄表示:「有很多人一定以為,欺詐一定要騙取成功才成罪,其實不是,總知你有意圖欺詐,實際上欺騙不到人,或可以拆穿你,你即使事後撤回申請,其實你已干犯欺詐罪。」

  稱已交還公屋 與房署紀錄不符

  郭卓堅回應大公報記者表示,不擔心指控,又聲稱自己沒有做錯。至於欺騙、霸佔公屋,他稱在2022年12月獲編配的油麗邨公屋單位,因出入要上落斜坡,不方便使用輪椅,在兩個月後便主動交還,惟記者發現與房屋署紀錄不符,郭有說謊之嫌。對於僭建,郭辯稱之前曾拆卸,但後來入紙獲批准,現時的鐵皮屋是「東堤小築業主立案法團」合法興建的。

  對於郭卓堅居所的僭建,記者入紙向屋宇署了解,惟至截稿前,暫未有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