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競爭/學者倡向網約車營運商徵費

  現有經營環境之下,網約車不用支付牌費就可以營運,對的士行業造成不公平競爭,況且一旦遇上意外保險公司無法賠償,網約車司機和乘客乃至第三者均欠保障。有學者認為,網約車必須在合理的經營框架下合法化,社會才能向前走。

  嶺南大學潘蘇通滬港經濟政策研究所所長何濼生指出,的士業須付費取得的士牌照才可經營,有意見是向網約車發牌和徵收牌費以達至平衡,他並不認同,反建議政府向網約車經營商按適當的分賬率徵收經營費,便可解決對的士行業不公的問題。

  他解釋,網約車創新之處,源自私家車司機可於餘暇時間隨意兼職,藉此促成其車可物盡其用。如果根本沒有「全職網約車」這回事,發「網約車」牌亦根本無從談起。

  對於有的士業界人士建議,政府創建統一的全港通用網約平台,所有的士和其他網約車也納入其中,何濼生認為,相關建議並不可取,因為只會打擊競爭和扼殺創新。

  「政府與網約車經營者分賬其實最簡單,只要調整分賬率至合適水平,網約車經營者盈利和網約車司機的收入便會下降,並因此減低網約車的經營者和網約車司機營運的積極性,大大降低的士業面對的壓力。」他指出,分賬率提高後,亦自然會降低網約車在街上行駛帶來對道路使用的壓力。

  保險費按營運時數計算

  何濼生又建議,網約車司機要在運輸署作簡單登記,並按本身條件向保險公司繳付按營運時數計的保險費,「如此,政府會增加收入;網約車司機和乘客獲得保障;市民出行更方便;的士業界亦可面對比現時公平得多的競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