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標籤制 提高罰則 打擊私煙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聶曉輝)特區政府三招打擊私煙,包括建議引入完稅煙標籤制度,區分已完稅和未完稅煙,以提升執法成效;建議提高罰則,處理及買賣未完稅香煙,最高罰則由目前循簡易程序罰款100萬元及監禁兩年,大幅提高至循公訴程序定罪可罰款200萬元及監禁七年;同時修例要求,若香煙零售價低於煙草稅,零售商必須自行舉證,證明有關香煙已完稅。

  私煙「白牌煙」檢獲量大幅飆升

  海關關長何珮珊昨日在記者會上表示,在海關近年全力打擊下,檢獲的私煙數量由疫情前2019年的0.55億支增至去年的6.52億支,但檢獲的「白牌煙」佔整體私煙檢獲量,由去年5%大幅增至今年首5個月的17%,反映情況有普及化趨勢,現時針對未完稅香煙的罰則亦偏低,沒有足夠阻嚇力。

  零售商售廉價煙 須自證已課稅

  她解釋,「白牌煙」是一種不太流行的香煙品牌,煙包上印有健康警告字眼,卻以低價甚至低於煙稅的價格出售,惟因現行法律未有相關定義,進口證亦未有綁定香煙的批次,不法分子往往將之冒充為已完稅香煙,令海關在執法及搜證上存在難度。

  為打擊私煙,尤其越來越多「白牌煙」,政府計劃引入完稅煙標籤制度,正展開顧問研究。醫務衞生局副秘書長李力綱指出,政府同時研究修例規定售價低於煙草稅的煙草產品,零售商須證明已課稅。

  至於處理、管有、售賣或購買未完稅煙的最高罰則,亦建議大幅提高至罰款200萬元及監禁七年。政府亦會提高以罰款代替訴訟的罰則,以及把《應課稅品條例》罪行列入《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令海關得以申請凍結與私煙活動相關的非法得益。同時,入境人士攜帶超過限定數量香煙產品入境,罰則會由目前2,000元適當地調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