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存高遠亦要腳踏實地

  潘玉毅

  中午,我去隔壁的小弄堂吃麵,在路邊看到八個字——「心存高遠,腳踏實地」,默念幾遍,覺得頗有意思。

  我們常說「志當存高遠」,意思是人應該有遠大的志向,不能鼠目寸光,只停留在眼前三五米遠的地方。然而,光有遠大的目標並不濟事,還得有具體的行動作支撐。

  眾所周知,一個人的腳力不健是行不了遠路的,就好像車上的燃油不足,無法開去幾百公里、上千公里外的地方一樣。同理,任何夢想離開了行動的支撐就會變成空想,毫無意義可言。但這並不是說人應該放棄夢想,而是說我們應該為自己制訂的夢想、目標付出努力,而不是只在腦子裏想想,像做夢似的。

  顯然,「心存高遠」與「腳踏實地」是缺一不可的。人離不了目標,亦離不了行動。曾有許多的名人說過同一句話:「夢想還是要有的,萬一實現了呢?」是啊,夢想還是要有的。有夢,走路的時候、做事的時候才會充滿幹勁,而有行動的支撐,我們才會覺得那目標是自己能力可及的,可以觸碰的,不會有一腳踏不到地上或者踮着腳卻怎麼也夠不到的感覺。

  如果目標是用來看路的眼,那麼行動就是用來走路的腳。人不能沒有目標,若沒有目標,行路的時候就會茫然不知所措,好比去到一個陌生的地方,站在十字路口不知道該往哪個方向走;但是沒有行動,無異於你看見一個東西很美,想要,卻怎麼也落不到手上來。

  於人而言,目標要切合實際,行動要有力,才能看見希望,漸行漸遠,漸行漸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