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龍案 證人供稱用遙控裝置試爆炸彈

  【大公報訊】記者龔學鳴報道:黑暴極端組織「屠龍小隊」與另一激進團夥2019年策劃藉「民陣」遊行,在灣仔製造連環爆炸及槍擊殺警,案件昨日在高等法院進行第27天聆訊。第二名從犯證人彭軍壕繼續作供。彭軍壕指,與吳智鴻、賴振邦等測試炸彈和引爆裝置樣本,其間吳拿出一小樽白色粉末稱是「TATP」炸藥(三過氧化三丙酮)倒入裝置發熱線上及以致電方式引爆,最後吳稱「試爆成功」,「裝置work」。

  彭作供稱,被告賴振邦從浸大實驗室偷取幾瓶化學原材料,與他一同前往城大宿舍區休息室。到11月底,吳智鴻稱賴振邦認識懂得合成炸彈的人,已製成炸彈和遙控裝置樣本,叫彭一同到荔枝角「3C維修工作室」找賴振邦測試裝置。控方播放當時影片,吳將據稱是「TATP」炸藥的白色粉末倒出約「火柴頭」的分量到裝置發熱線上。有人致電給裝置上的電話,電話震動後,聽到「噗」一聲。吳稱試爆成功,「個裝置work」。

  到11月27日,吳智鴻着彭一起到沙田小瀝源附近向「維修員」取一袋物件,他稱將紙袋拆開少許後,「看到3支類似槍的物體」。因彭家中有小孩,他遂自行決定把紙袋收藏於住所附近、摩星嶺一橋底。

  一周後,彭軍壕又按吳智鴻指示,在旺角麥花臣球場公廁一個廁格,取一個相信載有十多包炸藥、遙控等的環保袋,到灣仔公園,再到吳智鴻曾就讀的香港華仁書院放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