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稿】原定十一真槍射警 疑被監視煞停計劃
控方從犯證人彭軍壕供稱2014年非法「佔中」結束後,本與「鐵馬組」等人沒再聯絡,直至2017年吳曾致電問候他,其後到2019年6月再致電問有否參與示威活動,並在元朗「721事件」後數日,相約他和被告許湛榮一行三人召開緊急會議,其間吳表示欲在7月27日「吹大雞」入元朗「搵『鄉黑』報仇」。吳又在行動日前向他派戰術背心、行山杖等裝備。至7月27日當日,一行人包括吳、「大嚿」劉偉德、許湛榮及勇武小隊「蜘蛛隊」隊長「阿 Jack 」到場,但各人只是「衝下警方防線」後便各自離開。
彭軍壕續稱,同年9月30日他與吳前往西環皇后街一單位開會,該處是「大嚿」的地方,看似是律師樓,與會者包括吳、彭、「大嚿」及其軍師等人。其間「佢哋講到嚟緊遊行用真槍同炸彈對付警察」,吳更表示試過製作TATP烈性炸藥,而「大嚿」於美國訂購的槍械在當地被扣關,「大嚿」軍師則指原打算10月1日以真槍攻擊警察,但懷疑安全屋被警方監視,遂煞停計劃。同時,吳亦向「大嚿」索取資金以便在美國購入槍械。會議最終決定10月1日各自行動,組織內其他隊伍則破壞港鐵站。
高處向警擲鏹彈亦臨陣取消
10月3日,吳又突然構思可在高空向警員投擲鏹水彈,而當晚灣仔附近有示威,吳翌日凌晨相約彭、被告賴振邦及被告許湛榮到軒尼詩道某旅館,吳帶同4支750毫升鏹水及兩支洗石劑,吳稱與賴振邦、許湛榮上天台準備,計劃當警方經過時,由高處擲下鏹水,彭則下樓購買外賣,但回到旅館後,吳表示因錯失時機而終止行動。
彭軍壕又供稱,吳智鴻曾向他稱會由被告賴振邦負責處理引爆裝置和炸藥,而賴振邦則提議11月14日到城市大學和浸會大學「爆實驗室」,偷取可製作炸彈的化學原料。而當日賴振邦、許湛榮和張堅順,分別找了約5名城大和浸大學生組成臨時隊伍一同作案,彭於稍後時間加入,各人先後到兩間大學偷竊。其後當彭離去後,賴再與學生到城大偷多一次化學原料。◆香港文匯報記者 葛婷